大力推广长汀经验 扎实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2012-01-26陈雷
中国水土保持 2012年6期
陈 雷
(水利部,北京100053)
2011年底至2012年初,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先后两次就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并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全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副主席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推广长汀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 认真总结长汀经验,坚定搞好水土流失治理的信心和决心
长汀曾经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县域之一,水土流失面积之大、程度之深、危害之重,均居福建之首。1985年遥感普查显示,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9.75 万h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1.5%,给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农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山光、水浊、田瘦、人穷”是当时水土流失区自然生态恶化、群众生活贫困的真实写照。
经过长汀人民20 多年的艰辛努力,如今水土流失区的生态环境和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85 万hm2,森林覆盖率由1986年的59.8%提高到现在的79.4%,治理区植被覆盖率由15%~35% 提高到65%~91%,土壤侵蚀模数由每年8 580t/ km2下降到438~605 t/ km2,径流系数由0.52 下降到0.27~0.35。随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治理区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产业快速发展,有力促进了当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昔日一座座贫瘠的“火焰山”,如今已变成造福百姓的“花果山”。
长汀的成功实践,不仅是福建生态省建设的一面旗帜,也是我国南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的一个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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