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格改革仍有深化调整空间
2012-01-26□
中国石化 2012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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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在2008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
从该机制实施以来的情况看,效果应该说比较理想,一定程度上理顺了国内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有效促进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成品油市场化定价由此向前迈出了一大步。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内成品油价格走势同国际原油价格走势基本一致。二是国内成品油出厂价格与进口成品油到岸完税价基本实现接轨,某些时段两个序列价格数据已经完全吻合。如2011年11月,国家公布的汽油出厂价为8280元/吨,而进口汽油到岸完税价为8279元/吨,两者基本无差价,可以视为局部时段的完全接轨。
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实现了成品油价格改革的突破,但该机制的运行与完全的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要求尚有距离,依然有深化调整和改革的空间。一是现行成品油定价依然遵循政府指导价格的基调。企业和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商品的价格取决于供求关系,企业根据供求关系变化确定或调整商品价格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但在现行的成品油价格机制下,企业只能是价格的接受者,定价主体的基本功能还是没有发挥出来。二是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导致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存在时间差和滞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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