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标准为寄生虫病防治与消除进程护航
2012-01-25汤林华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2年5期
关键词:标准

汤林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寄生虫病在我国流行时间久远,危害严重。已发现人体感染的寄生虫多达239种,其中蠕虫总感染率达21.74%,这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极不适应。寄生虫感染状况不仅是一个国家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其公众福祉及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指标。
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经过几代寄生虫病防治与研究人员的艰苦奋斗和流行区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我国的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取得卓著的成就:在全球第一个实现消除丝虫病;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等重大寄生虫病的流行得到有效控制;大范围控制乃至消除常见寄生虫病方面,已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防治策略与措施;过去无力顾及或曾被忽视的少见、罕见寄生虫病得到了重视,积累了防治与监测的新经验。但是,要在全国范围内最终消除血吸虫病、疟疾等重要寄生虫病,有效控制与逐步消除土源性、食源性寄生虫感染,任务仍很艰巨。此外,防治输入和新发的寄生虫病日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制定寄生虫病卫生标准是卫生法制的要求,标准是法律武器,是行动指南,是科学防治和科学决策的前提。寄生虫病卫生标准工作既是卫生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控制与消除寄生虫病的重要保障。为了健全卫生标准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公共卫生和寄生虫病防治标准化建设,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006年卫生部决定撤销全国地方病寄生虫病标准委员会,在拆分增补的基础上,新组建卫生部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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