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实名制的法律问题分析
2012-01-24姜亦周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姜亦周 张 平
网络游戏由多种高新技术复合而成,具有研发成本及运营成本巨大、投资回报率高等特点,在文化娱乐属性之外,呈现出了显著的经济属性。当前,网络游戏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产业,为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转型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同时,网络游戏所具有的虚拟性特点也对现实社会的既有秩序产生了严重的冲击,青少年网瘾综合症、虚拟财产犯罪、虚拟财产交易纠纷、网络游戏用户权益保障、网络游戏运营商责任和义务的界定等问题日益突出,需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规范。在此背景下,网络游戏实名制的出台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所谓网络游戏实名制,就是指用户在享受网络游戏服务时,需要输入真实的身份信息。实施网络游戏实名制的初级目的在于:解决网络游戏在发展过程中对现实社会既有秩序所造成的冲击和产生的严重社会问题(尤以网络游戏成瘾综合症和虚拟货币交易纠纷为重点),明确网络游戏产业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营造健康的产业发展环境,促进网络游戏产业的长远发展。最终的目的在于:培养网民的责任和自律意识,将公民的社会身份管理与网络身份管理融于一体,全面解决网络虚拟空间所带来的问题,促进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的和谐发展。实施网络游戏实名制的法律意义在于:通过用户履行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义务,在用户的社会现实角色与游戏世界的虚拟角色之间建立一个稳定、可靠的连结点,以便使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可以对游戏世界中发生的问题实施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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