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保险标准化建设现状及建议
2012-01-24熊先军李静湖程茂金熊光练吴静王丽莉
中国社会医学杂志 2012年6期
熊先军, 李静湖, 程茂金, 熊光练, 吴静, 王丽莉
2011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13亿人,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的目标。全国仅县级以上经办机构就达到8 109家,经办管理服务人员16.18万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合计超过23.4万家。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包含参保登记、保费收缴、信息变更、医疗机构管理、就医管理和服务、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诸多环节和业务,为居民提供“记录一生、管理一生和服务一生”的服务,它成为政府最大的社会公共服务管理项目之一。因此,开展医疗保险标准化建设,对促进我国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规范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行为和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的社会保险权益,完善我国社会保险标准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 我国医疗保险标准化建设现状
在国家层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十分重视医疗保险标准的规划、制定和推广应用。2009年至今,成立了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印发了《社会保险标准体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未来5年医疗保险领域应重点制定的4项标准——社会保险术语医疗保险部分、国家医疗保险服务项目代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代码、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稽核业务规范,并确定了承担单位和时间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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