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转变视角下的社会服务创新
2012-01-22□万筠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关键词:服务
□万 筠
政府职能转变视角下的社会服务创新
□万 筠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政府职能的转变引入了社会服务创新的要求。社会服务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体现了我国构建服务型政府与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本文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社会服务体系,探讨我国社会服务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和建议。
政府职能;社会服务
一、社会服务创新的理论依据
(一)社会服务的内涵
在现阶段关于社会服务的文献中,对社会服务的概念定义及区分还在继续深入分辨,因为概念界定对于一个学科的发展往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研究方向及视角不同,内涵侧重点会稍有不同,与社会服务相关的概念主要有“公共服务”和“私人服务”。
蔡汉贤主编的《社会工作辞典》中称:社会服务“旨在调适个人、家庭与团体相互间的社会关系。其过程为运用人类潜能与社会资源,协调人人适应社会环境,解决精神与物质必备条件,满足生活需要,维系生存价值,确保人性尊严,预防社会问题之发生,及促进社会之发展进步”。
社会服务是以提供劳务的形式来满足社会需求的社会活动。狭义上是指为改善和发展社会成员生活福利而提供的直接服务,如衣、食、住、行、用等方面的生活福利服务,具体到政府行为也就是指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广义的社会服务包括生活福利性服务、生产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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