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规程
2012-01-22
中国期刊年鉴 2012年0期
关键词:事业单位
中央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规程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以下简称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确保转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19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精神,结合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报刊出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供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工作参考。
1.成立领导小组
2.制订工作方案
3.清产核资与财务审计
4.国有资产管理
5.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6.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7.人员安置
8.优惠政策
成立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牵头,建立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成员单位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新闻出版总署,由主任、副主任及联络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由主管报刊出版工作的领导同志负责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并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所属报刊出版单位的转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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