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与刑法价值实现
2012-01-22葛立刚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关键词:价值
葛立刚
(华东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学院,上海 201620)
2011 - 12 - 07
2010-2011年度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编号:103010)
葛立刚(1986-),男,华东政法大学2009级刑法学硕士生。
社区矫正与刑法价值实现
葛立刚
(华东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学院,上海 201620)
公正、谦抑、人道是现代刑法的三大价值目标,实现三大价值目标离不开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等动态的法律运行环节。社区矫正的发展与演变伴随着刑法价值理念的转换。现代刑法价值对于社区矫正的催生作用,和社区矫正运行对于刑法价值实现的推动作用,是认识两者关系的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在刑法价值视角下,我国应着力处理好社区矫正的惩罚性功能与恢复性功能的关系,并通过立法保障和制度设计引导社区矫正走向。
社区矫正;刑法价值;刑罚
一、刑法价值及其实现
(一)刑法价值概述
“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并以主客体之间需要与被需要的关系为存在依据。法的价值也是如此,它是基于法的客观物质存在对于其主体即人的精神意义。具体而言,法的价值包括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前者体现为,法的规范作为一套社会评价标准体系,被用来评价、调节、控制和处理人的行为以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后者体现为,法的精神,一定程度上代表和体现着人的发展水平、人的自我意识和理性健全的程度[2],并承载了人的某种精神寄托和精神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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