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种子管理工作之我见
2012-01-22陈永春
种子科技 2012年4期
陈永春
(重庆市永川区种子管理站,重庆 永川 402160)
国发[2011]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将农作物种业提升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实施新一轮种子工程,中国种业将迎来又一个春天。县级种子管理既是国家种子管理体系的前哨,又是种子市场管理的主战场。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种子管理工作,为农民提供优质种子,促进粮食增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笔者结合基层种子管理工作浅见于后,与同行探讨。
1 强化体系建设,提升种业监管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种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县级种子管理体制进行了全面的改革 ,经过站司分离、国企转制,“三位一体”的县级种子管理体制被彻底打破,“以县为单位统一供种”的模式成为历史。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新品种层出不穷,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林立,代理批发商猛增,零售网点星罗棋布。如永川区近年市场上销售的两杂种子均在200个品种以上,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3家,批发代理商40余家,零售网点500多个。丰富了消费者对优质良种的多样性需求 ,化解了市场供需矛盾,促进了粮食增产,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与此同时也给种子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1.1 管理意识要提升
种子是特殊的商品,是不可代替的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增产的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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