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视角下的综合运输体制法规体系建设:基本立场与发展展望
2012-01-21赵光辉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3期
赵光辉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 101601)
规制视角下的综合运输体制法规体系建设:基本立场与发展展望
赵光辉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 101601)
综合运输体系是各种运输方式在社会化的运输范围内和统一的运输过程中,按照技术经济特点组成分工协作、有机结合、连结贯通、布局合理的交通运输综合体系。通过探讨综合运输体制的制度变迁、环境影响、政策促进以及法律需求,建立对于交通法律法规的新型认识,着重围绕交通法的发展趋势——综合运输法律体系的基底问题提出一些新的看法。
交通运输;法律;规制
现代意义上的交通运输是人类利用一定的载运工具(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管道),通过一定的线路(铁路、公路、航道、航线)和站、港、场等枢纽,将货物或旅客进行空间位移的活动[1],它包括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五种运输方式,也有人称之为综合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是社会化活动,所形成的社会交互历史久远,而且对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历史有深远的影响。社会形态屡经变迁,附着于交通运输的社会关系网络日益复杂。今天我们可以观察到人类在利用汽车、拖拉机、船舶等载运工具,通过航道、公路及站、港、场等枢纽,将货物或旅客进行位移的活动中所体现的多种多样的社会关系:如国家对交通行业的管理关系;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各种运输主体(国营、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关系;……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