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计算机字体库的版权归属
2012-01-21饶先成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
关键词:设计
饶先成
(安徽大学 法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思政与法律
论计算机字体库的版权归属
饶先成
(安徽大学 法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计算机字体库上凝结了多重版权,这多重版权存在于不同的版权客体之上,即字体设计稿版权、字体作品版权和字体库软件版权。确认版权归属是版权主体行使版权的前提。不同的版权客体其权利保护期限和权利范围也有所不同,而同样的版权客体归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也可能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采用合理的版权归属规则,并通过合同债权加以约定,可以适当延长版权的保护期限。结合“方正诉宝洁”一案分析其中涉及的多重版权及其归属,有助于厘清字体库中的版权关系,从该案亦可得到相应的启示,供学界共同探讨。
字体库;版权归属;保护期限;权利范围
字体库的制作需要经过专业设计师完成字体设计稿、扫描输入电脑形成高精度点阵字库、数字化拟合、人工修字、质检、整合成库以及整体测试等多个步骤。在以上字体库的制作过程中,可能产生多个作品。例如,专业设计师创作字体设计稿,该字体设计稿在符合独创性的前提下势必形成书法作品;在数字化拟合和人工修字的过程中,体现了字体库作者对字体的选择、取舍、安排和综合,凝结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形成原字体设计稿的演绎作品;整个字体库制作完成后,以字体库软件的形式呈现出来,便构成了软件作品。通常情况下,创作作品的作者当然地享有其独创性智力劳动成果的版权,但对于一些特殊性质的作品,可能在版权归属上又有特殊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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