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熵权TOPSIS法的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评价
2012-01-11赵沁娜姚尚丽范利军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赵沁娜, 姚尚丽, 范利军
(合肥工业大学a.管理学院;b.经济学院,合肥 230009)
基于熵权TOPSIS法的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评价
赵沁娜a, 姚尚丽a, 范利军b
(合肥工业大学a.管理学院;b.经济学院,合肥 230009)
环境友好型城市作为一种新的城市发展模式,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文章在对环境友好型城市内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从环境对人友好、人对环境友好两个维度构建了指标体系,建立了基于熵权TOPSIS法的环境友好型城市评价模型,并对中部六省省会城市的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价。
环境友好型城市;熵权法;TOPSIS法;中部地区
城市是现代社会经济技术发展的核心地带,近来,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下,国际社会提出了环境友好型城市这一全新理念,国外部分城市开始尝试引入“环境友好”(environmentally friendly)概念引导城市发展[1-3]。在我国,《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升到中央战略决策的高度。
目前,有关于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理论研究多集中在对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认识、建设意义、实现途径等方面进行初步的探讨[4-10],而关于定量评价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尚不多见。通过定量评价,可以使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建设具有可度量性和可比性,进而可以有效地监测和衡量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的进程。
一、环境友好型城市的理论内涵
目前,理论界对于环境友好型城市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不同学者都从各自的研究背景和角度阐述了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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