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与贷款企业在存货质押融资中的演化博弈分析
2012-01-10朱金福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3期
张 璟,朱金福,栗 媛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南京210016; 2.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北京100007)
贷款企业将自有原材料、半成品或产成品作为质押物或担保物送至物流企业的融通仓,以获取所需资金的业务活动称之为存货质押融资。它弱化了企业担保及房地产抵押在借贷中的地位,从而大大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对于合理引导流动性、解决当前流动性过剩的问题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存在社会信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种融资方式不可避免地存在信贷风险。因此,各主体融资时选择何种行为策略,哪些因素影响这些策略的选择,以及在既定策略下各方的收益多寡等都是理论界亟需研究的课题。根据文献检索,关于存货质押融资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质押物的质押率[1-3]及折扣率[4-5]、贷款价值比[6-7]及贷款额度[8-9]、质押物的筛选[10]、物流企业选择[11-12]、物流企业与银行间的博弈分析[13]、质押信贷风险定价[14]、质押业务的影响因素[15-16]、风险评估及风险规避[17-20]等方面,目前针对上述问题,尚未有文献涉及。
存货质押融资中的物流企业有两种参与方式。一种是作为银行和贷款企业的货物保管服务商参与其中;另一种是凭借银行授予的授信额度直接为贷款企业提供资金和质押物监管服务,即贷款企业向物流企业出质,物流企业将银行授予的授信额度分解给贷款企业,本文称之为授信融资模式。该模式较好地解决了我国商业银行无法混业经营的问题,在降低借贷门槛及提高贷款效率等方面均具有极大的优势,较之前者更具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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