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环境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初探
2012-01-09吴安平
中国矿业 2012年12期
姬 霖,吴安平
(长春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2)
2012年6月18日,审计署发表《关于环保领域34个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绩效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公告表明,本次审计的环保领域34个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总体上实现了预期目标,项目运转情况较好,但在审计其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10个项目环保设施运营效率不够高;13个项目被审计出有资产闲置或损失浪费的现象,涉及金额达4.3亿元;16个项目表现为工程建设进度滞后于计划或竣工验收不及时;6个项目涉及违规用地,共计8109亩;6个项目涉及套用、挪用项目资金,共计1.28亿元;13个项目被审计出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的现象,涉及金额2.35亿元。截止到公告报出,除4个项目的建设用地、竣工验收等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其他问题均以整改完毕。由此可见,积极开展政府环境绩效审计将有助于我国环境项目经济、有效地建设和运营。本文将在剖析开展政府环境绩效审计意义的基础上,系统回顾国外环境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梳理我国政府环境绩效审计评价目标,进而构建我国环境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1 开展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意义
2006年,最高审计机构国际组织(INTOSI)所属的环境审计工作组(WGEA)在其全球性环境审计调查结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了环境绩效审计的概念。该报告指出,环境绩效审计旨在确定政府是否实现环境目标,以及是否经济地、高效地开展环境保护活动。我国审计署关于环保领域34个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绩效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说明,我国政府审计部门在关注环保领域财务审计与合规性审计的同时,日益关注环境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环保领域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