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的问题分析与对策:以新疆阿勒泰地区为例
2012-01-08李海婷蔡传辉
中国矿业 2012年7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
李海婷,邓 锋,蔡传辉
(1.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1149;2.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102206)
1 新疆阿勒泰地区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基本情况
1.1 区域概况
阿勒泰地区幅员辽阔,下辖1个县级市阿勒泰市,6个县分别为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福海县、富蕴县、青河县,总面积达117988km2。矿产资源在阿勒泰6县1市均有不同程度的分布。阿勒泰地区黄金矿产分布广泛,除黄金外,还分布多种矿产资源。据最新资料,阿勒泰地区已发现矿种96种,占全国矿种总数的56.14%,在探明储量的42种矿产中,铍、长石储量居全国首位,镍、铯、锂等储量位居全国前列,是全国重要的矿产资源基地。
1.2 执法队伍建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行行政审批与执法监察相对分开,自治区以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统一履行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自治区成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管理的副厅级直属事业机构;各地(州、市)成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成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于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照“垂管不独立、分工不分家”的原则,自治区总队党委主要领导进国土资源厅党组,各地、州支队主要领导进国土资源局党组。
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于2005年9月从地区国土资源局分离组建,共有编制48人,目前在编39人。至县一级国土资源执法队一般编制数名,如富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于2005年12月上划自治区执法监察总队,核定编制6名,实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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