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广告创意的“中庸”之道
2012-01-06李群
艺海 2011年11期
关键词:孔子
李群
摘要:孔子提倡“中庸”之道隐含了广告创意中博大而精深的内涵,笔者通过“中庸”思想结合广告去阐发关于广告创意表现手法的思考。孔子的“中庸”实质上是一种理想的和谐的审美境界,是不可改易的民族精神,它着重在平常的生活实践中建立起人间正道和不朽理则,是礼的理论化和哲学化。虽然不能也不应全盘被接纳吸收于广告创意之中,但至少在很大程度上对其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中庸 广告创意和谐
《论语•雍也》中记载:“子曰:‘中庸之为德也,甚至矣乎!民鲜久也。”“中庸”是孔子提出的修养标准,从字面上理解,“中”,既是折中,无过,也无不及,调和;“庸”,平常。说明孔子的修养标准就是折中和平常的东西,只有做到中庸,才是至善至美。然而事实上,“中”既是内在的辨证规定,又是外在的超越性。“中”表征为一个恰切的“度”,是在面对复杂对象时精确把握事情的“分寸”。“中”强调的度既不能过(过分),又不能不及(达不到)。这一合适的“度”非同小可,亦不可小看。同时,“中”还意味着合乎一定的标准或法则,意味着与人的生命和谐感具有某种同行同构的心理内在性。中庸思想深层次地反映了儒家在理性人格追求上的智慧和深刻。它在古代中国美学思想史中是很重要的思维方法论和践行本体论,是儒家的重要道德准则,是儒家所追求的为人处世的最高规范,是中华民族精神世界的一种集体无意识,一种文化型态集成。广告是一种文化现象,不可能离开所属的民族文化而存在,所以,这种“中庸”观念不仅对其他艺术形式有着指导作用,对科学、艺术、商业相结合的广告创意来说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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