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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一”与“和”“顺”

2011-12-26吴先伍

道德与文明 2011年5期
关键词:道家世间老子

吴先伍

[摘要]中国人基本上都是根据“和而不同”来理解和谐的,而“和而不同”的核心就在于不同、差异,而道家又侧重于讲“齐”、“一”,这似乎与不同、差异相矛盾,从而容易使人们对道家实现和谐的可能性产生怀疑。实际上,这种矛盾是一种字面上的矛盾,道家的“齐”、“一”是蕴含差并性于自身的,并且力图去雏护、保存这种差异性,使差异之物和谐相处。不过道家处理不同、实现和谐的方式与儒家的协调统一有所不同,主要强调顺应。

[关键词]道家和谐不同

[中图分类号]B82-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539(2011)05-0081-05

当今时代,冲突与斗争充斥着世界的各个角落,和谐成了人们的一个重要向往。由于“和为贵”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特色,所以,人们试图利用中国传统文化搭起一座从冲突走向和谐的桥梁。不过,本文并不准备对中国传统和谐思想或道家和谐思想进行整体性描述,而是通过与儒家和谐思想的比较,去揭示道家的和谐如何可能。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之所以提出“道家和谐如何可能”的问题,与人们对于和谐的普遍理解有关。中国人一讲到和谐的问题,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和而不同”。

“和”、“谐”这两个字在古代汉语当中有时意义相通,像《广韵》当中就说,“和,顺也,谐也”;而《尔雅·释诂》当中则说,“谐,和也”,后人干脆将二者合二为一,变成了“和谐”一词。这也就是说,古代汉语中的“和”与现代汉语的“和谐”意义相同,理解了“和”,也就理解了“和谐”。不过在古代,人们经常将“和”与“同”对立起来,通过“和”与“同”的比较来加深对“和”的理解。有关这方面的例证,最为人们所熟知的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

实际上,把“和”与“同”对立起来并非孔子的首创,早在西周末年,周太史史伯就已经说过,“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国语·郑语》)。所谓“和”,是“以他平他”,因而是包含差别的相对统一;而“同”则是“以同裨同”,因而是有差别的绝对同一,二者之间的根本分界线在于是否包含差别于自身。史伯不仅比较了“和”与“同”内涵上的差异,而且还比较了它们对于现实世界的不同影响:绝对同一阻碍了事物的生存发展,从而使世界难以为继;而“和”则能使世界生机活泼、蓬勃发展。通过比较,史伯实际上已经将“和”确定为世界生存发展的根本原则,不过史伯说得比较概括。真正对“和”、“同”做出形象、清晰区分的当数晏婴。根据《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有一次齐景公询问晏子,你觉得梁丘据对我可以算得上“和”吗?晏子回答说:梁丘据仅仅是“同”而远没有达到“和”的地步,因为对于君臣而言,大臣必须敢于犯上直谏,勇于提出与君主不同甚至是尖锐对立的意见和建议,惟其如此,才可以算得上臣与君“和”,而梁丘据与此截然相反,“君所谓可,据亦日可;君所谓否,据亦日否”,这显然是“同”而非“和”。为了生动形象地说明“和”与“同”之间的差别以及用和攘同的必要性,晏子以烹饪、音乐为例,“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左传-昭公二十年》)。“和”就像熬制羹汤,要将不同的材料放在一起加以烹煮,让不同的材料之间相互发生作用,调和统一,从而制作出一道佳肴美味;而“同”不过是在水中加水而已,不会有什么质上的变化发生,也不会有什么新鲜的事物产生。

正是通过史伯、晏子、孔子等思想家的不断概括、总结、提升,“和”也逐渐被确立为世界运行发展的根本原则、具体事物得以存在的前提条件和根据,像管子说,“和乃生,不和不生”(《管子·内业》),苟子说,“万物各得其和以生”(《荀子·天论》),淮南子说,“阴阳合和而万物生”(《淮南子-天文训》),董仲舒说,“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与对“和”的高度推崇不同,与“和”相对立的“同”则被人们所抛弃,事物要生存发展、世界要和谐,那么人们就必须“和而不同”,“和而不同”被看成了实现世界和谐的前提条件。李泽厚在论及“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句话时,就已经注意到了这句话对“不同”之于和谐重要性的强调,本章“与‘君子群而不党、‘周而不比等章同义,即保持个体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才有社会和人际的和谐”。在现代中国,人们对于和谐的构想也主要是借助于传统中的“和而不同”的思想理念。简而言之,“同”强调的是世界的一元性、相同性,而“和”所侧重的则是世界的多样性、差异性,“和而不同”重视的是差异性、多样性之间的相互并存、相互作用,而非事物的无差异性的绝对同一,即和谐的侧重点是在异而非同,是在多而非一。

道家似乎与此背道而驰,因为道家经常大讲一于道、玄同物我、万物一齐。老子指出,“道”构成了世间万物的本原,世间万物都秉“道”而生,都出于“道”而人于“道”,因而,世间万物虽然表现为杂多,但都是以“道”为根据的,或者说都是“一于道”的。“一于道”意味着道即是一,一即是道,一即是天下万物之根本,抓住了一也就抓住天下之枢纽,所以老子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三十九章》),正是由于“一”如此重要,“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老子·二十二章》)。既然如此,人们就不应该在世间万物之间做出亲疏远近、是非彼此的区分,因此老子教导人们要和光同尘、玄同彼我,“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老子·五十六章》)。

庄子对于道家思想的贡献,不仅在于它继承和扩充了老子的思想精华,更为重要的是,庄子将这些思想运用于对世间万物的认识上,从而提出了“万物一齐,孰短孰长”的著名的齐物论。按照庄子的观点,世间万物都为道所生,就连蝼蚁、瓦甓、屎溺这些所谓的卑微之物也不例外,也莫不有道。再加上道运动不息、变化不止,世间的一切都处于不断的流转变化之中,腐朽可以化为神奇,而神奇也可化为腐朽。所以,尽管从世俗的观点来看,世间具体事物之间存在这样那样的差异,但是从道的观点来看,世间万物都是高度齐一的,“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懦怪,道通为一”(《庄子·齐物论》)。更为重要的是,庄子认为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达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这样一个彼此消融的状态。

既然“和而不同”是实现和谐的前提条件与基本途径,而道家又偏偏强调齐一、玄同,那么就不能不让人产生疑问:道家的和谐如何可能呢?

二、齐一与不同

要解决疑问,我们首先就要化解这个对立和冲突。如果仔细阅读相关的著作就会发现,尽管儒家对“同”提出了诸多批评,但是儒家却以“大同”作为

自己的社会理想,可见儒家也不是一味排斥“同”的。儒家这种看似矛盾的做法当中蕴含着合理性,而这种合理性源自对“同”的种类划分。虽然研究者们基本上都注意到了史伯对于“和同之别”所作的论述,但大多数研究者都忽视了其中的这段话:“先王聘后于异姓,求财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王将弃是类也,而与剸同,天夺之明,欲无蔽,得乎?”(《国语·郑语》)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实际上细而论之,“同”有“和同”与“剸同”之别。所谓和同,指的是差异性的协调统一,而割同则是无差别的绝对同一。因此,为了搞清楚道家的和谐如何可能的问题,我们就必须首先确定:齐一、玄同到底是“和同”还是“剸同”?而其中的关键就看它是否包含了差异性于自身。

虽然老子讲“同”、“一”,但是老子所讲的“同”和“一”并非是无差别的同一,而是包含差别于自身的同一。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虽然道就是一,但道并不固执于一,而是分化为阴阳二气,阴阳二气对立统一又形成了冲虚之气,然后再由此三气调和搭配便形成世间万物。从老子所描述的世间万物的产生过程当中,我们不难看出,虽然世间万物都在冲虚之气当中达到统一(和),但是每个事物当中都包含着阴阳的对立。这种对立并没有成为绝对的对立,以致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而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而且这并不是偶然,而是普遍现象,“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老子·二章》)。由此出发,老子概括大道或一的基本运行规律就是“反者道之动”(《老子-四十章》),特别强调事物之间差异性(反)的重要性,唯有相反才能相成,“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老子·二十二章》)。“曲”与“全”、“枉”与“直”、“洼”与“盈”、“敝”与“新”本来都是相差千里甚至是尖锐对立之物,但是老子却从来不用此来排斥彼,而是要玄同彼此、一万物,使相反之物得以共存。

庄子讲“齐”“一”,世间万物之所以“齐”,那是因为世间万物都是“一”,或者说世间万物都来源于“一”,都以“一”为根据。所以,我们先从“一”开始。对于道家而言,一就是道,二者异名而同谓,因为“一”最终是要“一于道”。对于庄子而言,道为天地之根,万物之母,世间万物不仅都以道为根本,而且每个事物当中莫不有道,所以,每个事物存在都具有其根基、合理性。因此庄子虽然讲一,但他并没有用一来抹杀多,并没有用同一性来荡平差异性,反而用前者来为后者提供合法性的证明:“四时殊气,天不赐,故岁成;五官殊职,君不私,故国治;文武殊能,大人不赐,故德备;万物殊理,道不私,故无名。无名故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庄子·则阳》)正因为多要以一为根据,而一又要通过多来体现,所以庄子不仅强调要一、要同——“合异以为同”,同时也强调要重视殊与异——“散同以为异”(《庄子·则阳》)。这表现在认识事物的方式上,就是当我们面对众多事物的时候,不仅要“自其同者视之”,以便看到事物之间的相通之处,更要“自其异者视之”,以便看到每个事物的独特本性,从而体会到世间万物之间异中有同、同中有异的辩证关系,防止以异来抹杀同和以同来抹杀异。这表现在对待世间万物的方式上,要做到“不一其能,不同其事”(《庄子·至乐》),也就是要做到区别对待。

既然世间万物一于道,那么“以道观之”,也就是“自齐同者视之”,世间万物都是高度齐一的,不存在高低、贵贱、长短、美丑等所谓的差别,从而容易给人造成一种庄子抹杀差异性的错觉,但事实并非如此。“‘齐这词并不是表示同一性的概念”,“道家‘齐物的观念肯定了总体之中各个类目之间的差别”。根据《说文》的解释,“齐”是指“禾麦吐穗上平也”,段玉裁对此的解释是,“禾麦随地之高下为高下,似不齐而实齐,参差其上者,盖明其不齐而齐也。引申为凡齐等之义”。禾麦本身由于外部环境之间的差别,从而表现出高低之异,但是它们实际上都是平等的。从段玉裁的解释当中可以看出,虽然追问到最后,所有禾麦都高度齐同,但是由于地势的差异,它们在具体的表现上却高低不齐,因此齐中有不齐者在,平等当中有不平等者在,因此,我们不能因为“齐”而否认不齐。庄子借用“齐”的这样一种特殊的内涵,表达出事物之间的齐同性、平等性,但同时又肯定了现实当中事物的杂多性、差异性,“齐”“承认了不同系列事物之间的明显的差别,尽管它们相互平等地共存着”。“齐”并不是要否认甚至取消事物之间的差异,而是要求人们不要执著于事物之间的差异,非要在它们之间作出一个是非彼此的分别来。因此,庄子不仅不反对差异性、多样性,反而认为差异性、多样性是不能消除也不可消除的。在自然界当中,野鸭的腿很短,而仙鹤的腿非常修长,这是一种客观性的差异、不同,但是我们没有必要为这种差异、不同而劳精伤神,更不能削长补短,使它们高度同一化,而是要尊重这种差异、不同,“彼至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故……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庄子·骈拇》)。

道家学者虽然讲“齐一”与“玄同”,但他们不但没有因此而抹杀差异、不同,反而为其保留了地盘,因此他们的“同”“一”不是排斥差异性的剸同,而是包含差异性于自身的和同。这也就是说,道家所讲的“一”、“同”实际上就是“和而不同”当中的“不同”,因此它不仅不会导致世间万物之间的冲突,反而会将世间万物引向和谐相处。

三、“和”与“顺”

虽然“不同”构成了和谐的前提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同”就一定会导向和谐,关键在于如何对待不同,如何处理不同,处理不好,也会导致冲突和斗争。举例来说,纳粹之所以要大肆屠杀犹太人,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纳粹分子看到了犹太人与自身之间的差异、不同,希望以消灭异己的方式来解决这种不同。因此,要想真正实现和谐,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不同”上,而必须要进一步深入到“和”上,通过“和”来为不同赢得地盘,从而使自我与不同者和平共处。这样一来,“和”实际上就不仅是一种追求目标,同时也是实现和谐的手段或途径。这也就意味着,对于中国古人来说,“和”兼具目标和手段的双重身份。目标虽然只有一个,但是达到目标的途径却有很多,因此尽管儒家和道家都以和谐作为追求目标,但是他们实现和谐的途径却并不一致。

李泽厚在论及“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时曾经说,…和的前提是承认、赞成、允许彼此有差异、有区别、有分歧,然后是这些差异、区别、分歧调整、配置、处理到某种适当的地位、情况和结构巾,于是各得其所,而后整体便有‘和——和谐或发展”。从李泽厚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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