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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救夫”纠纷案始末

2011-12-24富心振

检察风云 2011年17期

文/富心振

“卖房救夫”纠纷案始末

文/富心振

丈夫涉嫌走私犯罪身陷囹圄,在妻子的策划下,实施“救夫”行动,将丈夫与婆婆的一套共有房出卖给了妻子前夫。不久该房又被买回,最终房产登记在妻子与其父亲的名下。丈夫获悉后,愤愤不平,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了法庭。

丈夫犯案,引发房产纠纷

方铭,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凭借自己娴熟的业务能力,工作不久即“下海”与几位朋友一起开了一家公司,做起了水产品进出口及批发生意,通过几年的拼搏,属于自己的公司有了,属于自己的房产也有了,真可说是“立业”已成,就差“成家”了。方铭通过婚介所,认识了在上海某公司上班的肖娅,肖娅有段短暂婚史,但温柔体贴,2002年9月双方登记结婚。

然而,两人结婚不到一年,2003年6月5日,方铭因涉嫌走私犯罪被江苏省镇江市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这一突如其来的事情,使肖娅和方铭的家人震惊了。在方铭案发后,肖娅以“国家将没收方铭的所有财产,必须将方铭名下的财产转移”为由,动员方铭的母亲将一套方铭与其母亲的共有房卖出去,并联系了其前夫沈荣作为购房人,先由方母及肖娅代表方铭与沈荣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2003年8月5日,在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由方铭母亲、方铭哥哥冒名顶替方铭签名、肖娅通知沈荣作为购房人,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一份,约定由沈荣以90万元的价款购买系争房屋。肖娅代婆婆向沈荣收取了房款18万元,余款沈荣通过银行贷款72万元,打入由肖娅以婆婆名义办理的银行卡内,后由肖娅领取了卡内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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