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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不可矮化和异化

2011-12-24江曾培

检察风云 2011年21期

文/江曾培

荣誉不可矮化和异化

文/江曾培

时下不少的协会、社团,都热衷编制各式各样的荣誉帽子,待价而沽,卖力推销,谁愿意掏腰包,不仅可戴“富强”的帽子,还有什么“天才”、“英才”、“脊梁”、“名人”、“突出贡献”等荣誉帽子,供君选择。这些社团机构犹如在开帽子公司,“帽子”钓鱼,愿者就会上钩。近日有所谓“共和国脊梁奖”,一些被戴上“脊梁”帽子的明星,被指责为花钱买奖,搞得上不能上,下不能下,辩也不好,不辩也不好,饱受了“戳脊梁”之苦。

我也多次收到这些帽子公司抛来的“帽子”,他们当中有中国书画名家研究会,中国文化信息协会,中国中外名人文化研究会,中国当代文学研究协会,中国诗歌协会,中国近代史料研究会,中国艺术学会,中国国学研究会等等不下二三十家。他们说,经过慎重的推荐和评选 ,我荣获了什么什么,其抛来的“帽子”大致有二类:一类是荣誉称号,如“文化艺术突出贡献人物”“感动中国文化人物”等;另一类是荣誉职务,什么某某协会名誉主席、终身名誉主席、名誉副会长之类。我接到这些“加冕”通知,都不作回复。有些协会学会不肯放掉我这条“鱼”,像宋庄国际书画院随后又发来“关于提请江曾培同志早日履新终身院长的通知”,中国艺术工作者协会也发来敦促我“早日履新协会副会长的通知”。虽然他们一再热情地提请我“早日履新”,我仍不为所动。这主要不是由于舍不得缴入会费和什么荣誉证牌的材料费,而是不愿戴这些纸糊的高帽,以免沦为沐猴而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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