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的』模范人民调解员『
——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兴安盟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司法所所长赵艳丽
2011-12-02内蒙古妇联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1年3期
关键词:群众
草原上的』模范人民调解员『
——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兴安盟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司法所所长赵艳丽
有人说女人干事业难,干人民调解事业就更难,而年仅34岁的蒙古族女干部,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司法所所长赵艳丽,凭着对人民调解事业的热情,以为人民服务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十二年,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成为全国司法战线上的杰出代表、“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作为科右中旗十六个苏木镇工作部中唯一的女司法所长,赵艳丽以她淳朴真挚、睿智果断的工作作风,把广袤的大草原当做人生舞台,把群众的需求当做崇高追求,十多年里,走遍全工作部的所有村屯牧点,开展法制宣传,排解矛盾纠纷,被老百姓称为“值得信赖的贴心人”。她用一腔真情,在政府与老百姓之间架起了一座和谐畅通的“心桥”。
她把青春和精力全部投入到人民调解事业中
赵艳丽出生在乡镇干部家庭,她的父亲是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老干部,从小父亲高大、威武的公正执法形象深深地映在她心中,激励她立志当一名司法干部。1998年年仅22岁的赵艳丽如愿成为额木庭高勒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始了人民调解事业。
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地处科尔沁大草原深处的额木庭高勒工作部(2006年改苏木为工作部)各种土地纠纷、边界纠纷、财务纠纷、家庭纠纷时有发生,如不及时调解处理就会导致一些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严重影响到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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