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环境协议的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模式研究
2011-11-22刘新会
中国环保产业 2011年5期
韩 絮,刘新会,石 柳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北京 100875)
基于环境协议的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模式研究
韩 絮,刘新会,石 柳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北京 100875)
环境协议制度在我国的实施尚处于摸索阶段,作为先进环境管理方法试验田的工业园区,应率先在环境管理激励机制中采用这一制度并配合环境目标、制衡型环境管理形成制约体系,促进环境协议的践行。本文在探索基于环境协议的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先进模式的研究中,引入了具有生态工业特点的“绿色星级企业”评价标准,与对企业的优惠措施挂钩,对环境协议制度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环境协议;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创新
1 环境协议及其应用
环境协议也可称为“自愿协议”,是通过自愿协议的方式建立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其他组织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旨在促进企业或行业改进其环境管理行为,改善环境质量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方法或政策工具[1]。自愿性环境协议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合作为基础,是企业与政府之间不断进行环境规制博弈过程中的创新制度[2]。自愿性环境协议以企业自愿承担环境义务为前提,通过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的协商与合作,从而在预定的时间内达到预期的环境目标。政府提供财政、税费、信贷等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履行环境协议的主动性。环境协议可以避免传统立法举措的局限性,鼓励企业的革新能力及首创精神,还可以提高企业的成本有效性[3],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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