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2011-11-08■孔瑞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11年9期
■孔 瑞
(中国地质科学院,北京 100037)
我国的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国或区域性的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与研究项目,以推进科技进步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其次是单位的横向课题、地方项目等的对外有偿服务的创收收入。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地质调查和科研项目的资金投入的逐年增长,加强对这类资金的收支管理与内部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1 内部控制制度的内涵
对内部控制制度内涵的表述国内代表性的有两种解释:
一是中注协在1997年实施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九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中称内部控制为:“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包括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

二是财政部在2001年6月22日发布的《内部会计制度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中从会计的角度将内部会计控制定义为:“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上述两种表述不同,但意义非常接近。即内部控制从本质上讲是措施、方法(或程序),其目标主要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资产安全完整、经营活动有效。
在国际上,运用最广泛的内部控制制度理论是由COSO(全国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f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在1992年9月发布《内部控制整合框架》(简称COSO报告),在COSO报告中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全面参与的、旨在保证实现企业合理目标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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