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学创作论中的“物本感应”与“事本感应”
2011-11-02吴建民
河池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创作
吴建民
(徐州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古代文学创作论中的“物本感应”与“事本感应”
吴建民
(徐州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物本感应”与“事本感应”是古代文学创作论的两种基本观点,对于古代文学创作都具有重要意义。产生于六朝时期的“物本感应”论强调自然之物为文学创作之本源;生成于唐代的“事本感应”论强调社会生活之事为文学创作之本源。二者都受《乐记》的影响,比较而言,“事本感应”更深刻地反映了古代文学的创作实际。
物本感应;事本感应;文学创作论
“感物”论作为作家审美感情的生成理论,是古代文学创作论的核心。因为古代文论家历来认为,文学创作的关键是“感于物而动”[1]204,即作家感受客体外物而产生心灵之“动”,萌生出各种审美感情,从而导致创作发生。以“感于物而动”为核心的创作发生论是一个复杂的理论系统,促使作家“心动”而产生审美感情的那个“物”,是个广义概念,既包括形形色色、缤纷多彩的自然之物,也包括复杂多样、巨细无端的现实生活之事。叶嘉莹女士说:“情志之感动由来有二:一者由于自然界之感发,一者由于人事界之感发。”[2]26“自然界之感发”可称之为“物本感应”,“人事界之感发”可称之为“事本感应”。“物本感应”与“事本感应”构成了古代审美感应论的两种基本模式,这两种感应模式对于文学创作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古代文论史上,从对“物本感应”的认识到对“事本感应”的强调,是一个思想不断发展、深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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