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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涉纪信访“百日会战”活动后的思考

2011-10-19夏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翟龙飞

支部建设 2011年18期
关键词:信访工作村干部案件

■夏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翟龙飞

基层涉纪信访“百日会战”活动后的思考

■夏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翟龙飞

2011年7月15日,夏县基层涉纪信访“百日会战”活动全面开展。县纪委精心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干部包案负责,深入一线,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完成了省、市纪委交办的7件基层涉纪信访案件(事项)。截至8月4日,所有案件(事项)均已查结,并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包括批评教育4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同时挽回经济损失31916元。通过开展“百日会战”活动,查处了一批违纪案件,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此活动进行回顾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思考,必将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大有裨益。

一、对这次涉纪信访“百日会战”活动,我们进行了周密部署。

一是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县纪委及时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组会议,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研究出台了《关于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领导包案制,任务分解到人。县纪委将省、市纪委精心筛选出的7件信访案件(事项),每件都明确了包案领导和分包科室,成立7个工作组,限期向常委会汇报调查处理情况。包案领导坚持靠前指挥,针对所包案件的特点,认真分析案情,制定工作方案,带头带案到自己所联系的乡(镇)下访,到信访矛盾纠纷事发地对所包案件组织调处,与当事人面对面接触,做到就地、就近、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加快办结速度。县纪委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实行限时办结制。通过实行限时办结制,县纪委在很短期限内完成了省、市纪委交办的7件信访案件(事项)任务,并给予涉案人员恰当处理。

四是实行“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其一,调查过程公开。在不影响案件查办的前提下,视情况将案件调查进展情况分阶段公开,确有需要的,酌情吸收信访代表参与调查取证。对涉及面较广的疑难问题,召开信访听证会、协调会。其二,调查结果公开。在信访问题或信访案件办结后,及时进行回访,向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反馈信访案件(事项)的调查结果。其三,处理结果公开。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结果,采取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信访人及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公开处理结果;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处理,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五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县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针对一些群众上访反映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部门多的情况,为快速查办信访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还群众一个明白,实行部门联动机制。同时,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信访人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协调、稳控等工作。县纪委加强对涉纪信访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工作推进不力导致基层涉纪信访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的部门和单位,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二、近年来,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信访举报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信访举报数量大。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涉及农村基层经济、社会、生活方面的问题日益显现,利益矛盾更加突出,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些农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自身遵纪守法和依法信访的观念还相对比较滞后,解决矛盾纠纷时常常“信访不信法”。同时,一些农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解决矛盾,动不动就采取强硬措施,也激化了矛盾,引起群众上访。

二是反映问题相对集中。一是村务、财务公开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有的村务、财务不按规定及时公开,村民对集体事务和财务收支搞不清。二是村干部工作作风问题。有的村干部办事不公、工作作风不正,故意为难村民,村中大小事务村干部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三是违反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如虚报冒领粮食补贴款问题。部分村干部以他人名义套取补贴款后用于村委会开支或据为己有。四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问题。部分村干部违反土地利用规划,同企业或个人签订有偿土地流转合同,租期几年至几十年不等。

三是涉及问题复杂,处理难度大。农村信访问题,往往涉及到一些陈年旧事,时间跨度比较大,经办人有的已调离原工作岗位,有的已去世,很难找经办人了解情况;有的档案资料不全,很难再调查取证,给信访问题的查处带来了很大难度;有的信访人尽管对调查结果表示认同,但由于处理意见与他们心理期望相差太远,就继续上访;许多农村信访问题的处理涉及到多个部门,部门之间往往互相推诿扯皮,调处结果也就很难让群众满意。

三、根据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处理农村信访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信访举报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要求,健全领导体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领导班子要重视、关心和支持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大对信访举报部门的支持力度,为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二要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把领导接访作为了解社情民意、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渠道。坚持领导阅批信件制度。重要信访件,主要领导要亲自批阅,提出办理要求,线索明晰的可要求报送查办结果。坚持领导包案制度。把领导包案制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按照“一个案子一名包案领导,一抓到底”的要求,领导直接参与查办信访案件。坚持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横向联系,定期互通情况,形成党纪、政纪、法纪监督的完整体系。

三要织牢“四级信访网络”,切实履行职责。要继续加强完善县、乡、村、村民小组信访机构和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及时掌握基层信访动态,构建信访举报快速反应机制,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反映问题,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有效遏制越级访。对重要的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坚持“五个自办”,实行多办少转:即上级转来要求查办结果的自办,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问题的自办,反映一般干部重大经济问题的自办,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热点问题自办,反映强烈、易引发集体访的自办。

四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形成信访工作合力。对一些涉及到多个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要确定牵头和参加单位,共同处理解决。应当由纪检部门牵头处理的问题,纪检部门就应主动承担起牵头责任,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大信访”的工作格局。

五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格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做好基层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基层信访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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