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托管模式与实例分析
2011-10-10赵媛媛
实用医药杂志 2011年12期
赵媛媛
2009年国务院发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分管理方式,逐步改革以期解决“以药补医”机制。药房托管模式无疑是一种实现医药分开的探索性过度模式。
1 药房托管的概念及运行形势
1.1 药房托管的概念 药房托管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契约形式,在保持药房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药房委托给获得GSP认证资质且实力雄厚管理水平较高的医药公司进行有偿租赁的一种经营管理方式。也被称之为“医药分营”。药房托管虽然把药房和药库的经营移交给社会药房经营企业,但是医疗机构仍然掌握药房和药库的所有权,同时药房和药库的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没有变更。社会药房经营企业只获得药房药库的有偿租赁权,并且要承担起支付药房和药库全部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费用。受托管的社会药房在保障供应医院所需的常规药品、临床用药、急诊药品、诊断试剂的条件下,通过企业高效的管理方式、低成本的运营体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把获得的药品盈利收入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支付给医疗机构后获得最终的收益。
1.2 药房托管的运行形势 根据药房托管的约定,社会药房经营企业在获得医疗机构的托管权后,承担该机构的所有药品的采购和配送。药房托管改变了之前药品生产企业、代理商和医药商业企业三方对医疗机构销售的局面,取代的是药品生产企业和代理商对受托医药商业企业销售,简化销售流程,降低流通成本,药品再通过受托医药商业企业到达医院和患者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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