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高层管理者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
2011-10-09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李湘新
财经界(学术版) 2011年8期
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李湘新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吴飞
一、绪论
研究背景
在现代,我国的国有企业中高层管理者是生产要素组合者、决策者和创新者,是企业的核心资源。作为特殊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行为对企业的兴衰成败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企业的发展,固然与高层管理者自身的人力资本存量的大小有关,但更为重要的是企业能否采取合理的制度安排,使高层管理者的创新潜力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以服务于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现代国有制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内部就产生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被选拔出来的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是以一个“经济人”的身份出现,作为稀缺的异质型人力资本所有者,其在经济活动中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与国有资本增值和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并非总是一致的,当双方存在着因目标不一致而产生的利益冲突时,代理人为追求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便产生了代理问题。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的目标函数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和风险不对称造成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是代理问题的典型表现。
二、我国国有企业高层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所存在的问题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中,我们也建立了一套高层管理者激励和约束机制,如高管年薪制、经营者持股制、经理股票期权计划等,但这些机制在实践运行中收效不大,均存在一定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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