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规制农村民间金融的经验及启示
2011-09-29张晓艳
中国流通经济 2011年2期
张晓艳
(西安理工大学人文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54)
国际社会规制农村民间金融的经验及启示
张晓艳
(西安理工大学人文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54)
农村民间金融在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增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没有纳入国家信用控制和金融监管系统,农村民间金融的运行极不规范。国际社会在赋予农村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加强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管理、重视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合作等方面都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经验,我国应从完善民间金融法律法规、强化农村民间金融监督管理、引导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连接等方面着手规制农村民间金融,引导其健康发展。
农村民间金融;规制;法律约束;金融监管
近年来,民间金融在农村地区发展迅速,已成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融通资金的重要途径。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发布的《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推算,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当年GDP的6.96%左右,一些地方的民间融资规模已经占到当地国内生产总值的8.88%~ 10.53%,占当年贷款余额的12.37%~14.66%。民间金融的加速发展,拓宽了农户的融资渠道,弥补了正规金融服务的不足,优化了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促进了农村资金的合理配置。但是,由于长期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体系之外,不受金融监管法规的约束,民间金融引发金融风险的可能性极大。为此,应借鉴国际经验对农村民间金融加以规制,以促其规范发展,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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