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培养合格接班人
2011-09-05郭会茂
读写算 2011年34期
郭会茂
【摘要】《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涉及的是与每个高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些法律的理论、知识和规定。是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统领,以权利和义务为主线,分别探讨了民事权利和义务、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就业与创业中的权利与义务、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保障这些权利与义务实现的途径。
【关键词】法律常识;权利与义务;诉讼;律师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模块是新增加的高中思想政治课内容,它的设置是育人之所需,生活之所求。是对初中思想品德课法律常识教学内容的延伸,又与必修模块的有关法律内容相呼应,为我们搭建了进一步拓展法律知识的新平台,也为中学生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提供了更为实用的法律知识。全书是从四个角度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的。
第一、从法理学方面:
让学生从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基本原理出发,阐述了法的本质、产生、发展和作用的一般规律,特别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介绍了我国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有关问题。目的是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学会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法律问题。
第二、在实体法方面:
首先,讲述民事权利与义务。没有民事权利,民事主体就无法生存。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同时产生,相互依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