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转变观念不断创新开创农村水电工作新局面
2011-08-30刘肃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11年1期
刘 肃
(吉林省地方水电局,长春 1300227)

几年来,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和省水利厅的领导下,吉林农村水电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农村水电发展迅速。
目前,全省农村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5.098万千瓦,年发电量为11.6亿千瓦时;在建规模达27.64万千瓦,年设计发电量为7.64亿千瓦时;水利系统管理的6个县(市)的农村水电供电区,高、低压线路达10304 公里,变、配电容量 873750千伏安,户通电率达到100%,供电质量大幅提高。农村水电对解决山区群众用电、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强化水能资源管理,大力推进水能资源立法工作
水能资源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水能资源立法工作、强化水能资源管理是新时期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只有从立法层面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水能资源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才能有效保证水能资源的合理开发,有序利用。2008年我省出台了《吉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条例》,为今后我省水能资源管理提供了系统充分的法律保障。
二、持续推进农村水电建设
按照吉林省发改委批复的实施方案,我省“十一五”电气化县共8个,电源点14个。截止目前统计,“十一五”电气化县14个电源工程有5座电站投产发电,投产装机12420千瓦,完成投资3.4363亿元,占总投资的62.5%,完成综合工程量238.58万立米,占总综合工程量的88.7%。预计年底我省8个“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全部达标验收,全面完成国家交给我省的“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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