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有食品企业制度建设探究——以大港滨城商贸公司为例
2011-08-15王华
食品研究与开发 2011年9期
王华
(天津大港滨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 300280)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十几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总体部署,国有企业改革如火如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有序进展。但是,很多国有企业形式上建成了现代企业制度,但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六字方针的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还没有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那么,国有企业改革绝不只是蓝图的规划,它涉及到成千上万人的观念转型、利益调整和行为改变[1]。因此,本文拟从一家典型改制企业(大港滨城商贸公司)的实践出发,通过单案例研究方法,深入剖析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问题,从而探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建议[2]。
1 国有食品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1.1 政企不分,企业社会负担沉重
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后,原来承担的各种社会责任,应该根据社会分工交给专门的社会组织来解决,如社会福利、环境卫生、退休养老,住房就业及各种社会摊派等。但由于政府在改制过程中还没有真正的转变职能,这些不应有的负担最终阻碍了企业的活力,影响企业的发展,给国有企业带来了沉重负担。
1.2 转型现代企业的管理体制不健全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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