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思考
2011-08-15邓惠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年7期
□文/邓惠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思考
□文/邓惠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在新增值税转型背景下,如何结合增值税纳税筹划理论,做好增值税纳税筹划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拟从增值税纳税筹划可行性出发,通过举例的方式,对目前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探讨。
增值税;纳税筹划;思考
为进一步完善税制,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后的增值税仍具有普遍征收、价外计税、使用专用发票、税率简化的特点,反映出公平、中性、透明、普遍、便利的原则精神,对于规范税收制度、抑制偷税行为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税法中关于增值税税制要素的多种选择依然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鉴于此,本文拟对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及目前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可行性分析
(一)增值税的转嫁功能使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活动具有可能性。税负转嫁是指在商品交换中,企业通过提高或压低价格的方法,把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的一种经济现象。任何企业都存在税负转嫁的愿望,但要把这种愿望转变为现实并不容易。因为税负的转嫁是有条件的,根据税负转嫁的定义可知,税负转嫁的基本条件是商品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自由浮动,因为税负的转嫁是通过价格的升降来实现的,如果价格不能自由浮动,企业虽有转嫁的动机,却不存在转嫁的条件,税负的转嫁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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