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生产经营现状与管理对策
2011-08-15王鹏飞
四川农业科技 2011年5期
□王鹏飞
管理好种子生产经营,是关系到农业投入品与粮食生产是否安全、千家万户农民能否真正得到实惠的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贯彻实施,规范了种子生产经营行业,实现了种业生产经营由垄断到竞争、计划到市场的转变,但在种子生产经营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我们应该深入分析,合理应对,进而加强管理。
一、种子生产经营现状
《种子法》全面实施,种子生产经营机制全面转变,主体的国营体制退出,民营个体经营兴盛,而种子执法、监督检验机制不够健全,监管力度不够大,进而出现种子生产的质量有滑坡、退化趋势,经营出现“四多一高”的现状:
1.主体多 据资料统计,四川省种子生产企业转制前只有100多家,而现在已有200多家,其生产净利润3.2亿元;代理商450个,销售净利润2.4亿元;个体经销商30 000人,销售净利润5.2亿元。武胜县转制前只有县种子公司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现在代理批发商10多家,零售个体商220个,每年的种子销售净利润由原来的200万元上升到600万元左右。
2.品种多 武胜县转制前水稻、玉米品种只有几个,现在水稻、玉米品种接近100个,良莠不齐,品种多、乱、杂,有同品名不同品种的,也有同品种不同品名的。
3.关系多 种子生产企业、销售总代理、经销批发商相互之间通过种子经营利益形成了复杂的种子销售网,这种关系使假、劣种子进入了市场,种子质量当然就难以保障。
4.事故多 种子销售出去,农民种了以后,不是出现出苗率低、杂株率高的质量事故,就是出现空壳率高、病害严重的生产事故,致使大面积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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