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同文体类型文本翻译的共同标准:功能对等
2011-08-15杨珍雨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杨珍雨
(长江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重庆 408100)
论不同文体类型文本翻译的共同标准:功能对等
杨珍雨
(长江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重庆 408100)
以功能语言学的功能语言观为观照,探讨了不同文体类型文本的翻译标准。无论是翻译哪种文本类型的文章,都无一例外地需要追求和实现对原文功能的传递,这不仅是翻译的任务,也是翻译的目的所在。因此,功能对等是适用于不同类型文本的共同翻译标准。
功能;对等;翻译;标准
一、中国翻译标准简要回顾
纵观中国翻译发展史,不同的历史时期存在着不同的翻译理念,也相应地存在着不同的翻译标准。从三国时支谦提出的翻译须做到“因循本旨,不加文饰”,到东晋道安主张的“案本而传,不令有损言游字”[1];从彦琮的“宁贵朴而近理,不用巧而背源”原则[2],到玄奘提出的“既需求真,又须喻俗”八字标准;从严复提出的著名的翻译三字标准“信、达、雅”,到傅雷的“神似”标准,再到钱钟书老先生的“化境”说;从许渊冲教授的“音美、形美、意美”三美原则,到林语堂前辈的“忠实、通顺、美”标准,再到刘重德教授的“信、达、切”翻译标准,如此等等,不胜枚举。罗新璋把中国传统译论发展历程总结为“案本——求信——神似——化境”。从事翻译教学与研究的人士对以上理念及标准可说是烂熟于心,倒背如流,并对这些著名的翻译标准怀揣着不同程度的景仰和认同。然而,稍加归纳研究便不难发现,中国译论的主轴始终未曾偏离一条主线,即“忠实”,而不论这一主线的表现形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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