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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花鼓灯艺术的保护与发展

2011-08-15

关键词:花鼓艺术文化

马 晓

(安徽理工大学 人文社科部,安徽 淮南 232007)

新时期花鼓灯艺术的保护与发展

马 晓

(安徽理工大学 人文社科部,安徽 淮南 232007)

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花鼓灯在新的历史时期保护与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指出应当从实际出发,采取更积极有效的措施,运用科学的方法,把花鼓灯艺术原生态保护与科学的规划发展结合起来,把专业队伍的建设与群众基础的巩固结合起来,把市场运作与政府扶持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保持花鼓灯艺术的生命力,使之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花鼓灯;非物质文化遗产;新时期;保护;发展

2006年6月,安徽花鼓灯成功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文化遗产,主要指非文字的、以人类口传方式为主的、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花鼓灯是由兰花、鼓架子、灯舞加上音乐伴奏组合而成的汉族最具代表性的民间歌舞艺术,是淮河两岸劳动人民通过几百年乃至上千年在农村生活形态、生存心理意识当中积淀继承下来的,为自身生存而创造的,以口传身授的方式代代传承的一门民间艺术。花鼓灯记录了淮河流域人民日常劳动、生活、情感,融入了他们对生活的感悟、生存的智慧,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一种活态的生存文化,是农耕文明的产物。但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花鼓灯的显著特征是没有任何物质载体的口传文化,其传承有一个非常不利的因素就是“易于消亡”。

随着当今社会农村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在文化多元化、信息多样化的时代背景下,花鼓灯艺术失去了昔日的辉煌,面临着原生态环境恶化、传承人老化和贫困化、普及度弱化、艺术特征淡化、播布范围迅速萎缩、濒临消亡的境地。花鼓灯这种严峻的生存状态对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具有普遍性。

一、新时期花鼓灯艺术面临的困境

(一)花鼓灯艺术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花鼓灯艺术从宋代以后在淮河中游的20多个县市流行,曾经是两淮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也是节庆庙会、婚丧嫁娶等传统风俗活动中的一种仪式,一种人们娱乐的形式和群众性的歌舞活动。上世纪三十年代前后,凤台、怀远一带地区几乎村村都有锣鼓班子,青少年大都会玩花鼓灯。每逢会期,特别是凤台县的茅仙洞、寿县的四顶山、怀远的涂山每年一度的庙会,常常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灯班同时演出竞技、互争高低,有时甚至会发生“抵灯”①“抵灯”,指花鼓灯班子演艺水平大竞技,俗称“抵灯”。的热闹场面。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注下,广大文艺工作者们为了抢救、保护和提高这门艺术,作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他们对花鼓灯艺术进行改革和创新,将其成功地发展为舞台表演艺术,在全国传播开来并推向了国际舞台。花鼓灯艺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和发展。

但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2003年,花鼓灯艺术却迅速衰落,在花鼓灯播布区坚持开展活动的农村花鼓灯班子已不足十个。以蚌埠市为例,仅怀远县、禹会区尚存四五个花鼓灯班子,

(二)新时期花鼓灯保护与发展工作面临的困境

花鼓灯在近二十年间迅速衰微,与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社会变革有着密切的关联。在现代社会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冲击以及经济开发活动等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社会工业化、城镇化的脚步大大加快,大量失地农民走入城市,成为城市产业工人,农业人口迅速减少。据社科院今年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称,从1996到2005年,中国每年新增城镇人口数量超过2000万人;2006到2009年,每年新增的城镇人口数量大约为1500万人。截至2009年,中国城镇化率为46.6%,城镇人口达6.2亿,城镇化规模居全球第一。预计在今后一段时间,中国城镇化进程仍将处于一个快速推进的时期,到2030年将达到65%左右。

在中国城镇化率快速提高的今天,花鼓灯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农村生活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群众基础也大大削弱,花鼓灯艺术的保护与发展工作存在着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诸如农耕文明与工业化社会环境之间的矛盾;花鼓灯原生态环境保护与中国社会城镇化进程之间的矛盾;活态的口传文化与学院派艺术量化尺度之间的矛盾;以音乐为灵魂的原生态花鼓灯歌舞乐为一体的综合艺术与以舞蹈为中心的花鼓灯舞台表演艺术之间的矛盾;花鼓灯开放式的广场演艺形式与程式化的舞台表演形式之间的矛盾;此外,还有文化多元化的冲击带来观众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全社会面对非遗文化的关注程度的减弱等不利因素。总之,对花鼓灯这一门面临严峻生存状态、濒临消亡的民族民间艺术而言,当前的保护与发展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还有更多深入细致的工作有待我们进一步去完成。

二、花鼓灯艺术保护及其发展的措施与途径

虽然花鼓灯艺术的保护与发展工作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矛盾,面临着巨大的困境,但我们不能被动地等待和依靠政府出台某项政策法规的保护,而应采取更积极有效的措施,从实际出发,把花鼓灯的原生态保护与科学的规划发展结合起来,把专业队伍的建设与群众基础的巩固结合起来,把市场运作与政府扶持结合起来,走一条科学发展之路,使花鼓灯艺术的保护与发展工作更富有成效。

(一)花鼓灯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开发

花鼓灯艺术是农耕文明的产物,在农耕文化的生态空间自然传衍。农业社会民间艺术活动具有季节性的特点,花鼓灯艺人们农忙时种地,农闲和年节时玩灯。在艺术传承上,花鼓灯表现出具有农耕文化特征的血缘性、族群性、家庭传承的特点。所以,保护与发展花鼓灯艺术,首先要恢复花鼓灯原生态环境、畅通民间传承渠道。

1.建立花鼓灯原生态保护区

选择有历史传统、现在仍有老艺人和灯班子存在的自然村落设立保护区,重建花鼓灯原生态环境,恢复其民俗内涵,畅通民俗传承渠道,培养民间优秀人才,使原生态花鼓灯艺术后继有人。同时,遵循花鼓灯艺术的内在规律进行创新发展,使其步入良性的发展轨道。2005年,冯派花鼓灯①花鼓灯冯派艺术创始人冯国佩,艺名“小金莲”,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民间舞蹈)代表性传承人。(冯国佩与陈敬芝、郑九如、王传先被称为花鼓灯艺术四大传承人。)发祥地——蚌埠禹会区冯嘴子村被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中国舞协命名为“中国花鼓第一村”。如今,“安徽省陈氏花鼓灯流派生态村”与安徽花鼓灯艺术研究基地也已落户凤台,这里是老艺人陈敬芝的家乡。相信在老艺人的言传身教下,花鼓灯艺术定能在保持流派风格的基础上不断创新。

2.畅通民间传承渠道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以人为本”的特质,作为活态文化,花鼓灯艺术是以艺人为载体,以口传身授的方式活态传承的民间艺术。它的传承要靠艺人来进行,以老艺人的保护以及艺术传承人的培养是重中之重。但是,目前花鼓灯民间老艺人的生存现状不容乐观。安徽省命名的十位花鼓灯艺术大师至2009年时仅有“小金莲”冯国佩、“一条线”陈敬芝、“石猴子”石金礼、“小白鞋”郑九如、“小红鞋”杨再先五人在世,并且都已八九十岁高龄,一些花鼓灯民间老艺人像著名鼓手“老蛤蟆”常春利等人的相继去世给口耳相传的花鼓灯艺术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虽然他们的一部分表演通过一些音像资料保存下来,但对于即兴表演性和自娱性很强的花鼓灯艺术而言,损失是不可弥补的。所以,如今抓紧时间培养接班人是花鼓灯传承工作的首要任务。近年,蚌埠市制定了一套《花鼓灯传承扶持办法》,对花鼓灯老艺人传承人的认定、传承体制、教学内容、经费保障等问题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保障了花鼓灯艺术传承的有序进行。

(二)花鼓灯艺术专业梯队的建立与完善

花鼓灯艺术的研究、传播需要一支过硬的专业队伍,专业队伍的扩大是花鼓灯发展创新的一个重要保证。这支队伍不仅要有陈敬芝、冯国佩这样的花鼓灯民间老艺人,也需要舞蹈编排、音乐创作以及专门从事花鼓灯艺术研究的艺术工作者,尤其要着力加强领军人物的培养。

1.树立领军人物

在这支专业队伍中,领军人物的培养尤为重要。领军人物的出现对一门民间艺术的发展往往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例如安徽黄梅戏的领军人物严凤英、王少舫,他们把黄梅戏推向了全国,黄梅戏由此成为一个著名的地方剧种,使人们一提起黄梅戏就想起安徽的安庆,而忽略了其发源地湖北黄梅县。在如东北二人转的领军人物赵本山,在他的推动下,二人转从东北民间的乡旮旯走向了全国。花鼓灯艺术要想走向全国,也需要这样一位领军人物。但是目前除了民间老艺人陈敬芝、冯国佩等人,在花鼓灯新生代演员中就缺少这样一位能超越老艺人、又能推陈出新的艺术家,所以,当务之急是要着力加强领军人物的培养,可以在花鼓灯专业院校和艺术团体中重点选拔和培养一批有前途的艺术骨干,让代表花鼓灯艺术表演最高境界的艺术家脱颖而出。

2.强化专业团体的建设

花鼓灯专业梯队的建立,还需要壮大中坚力量,选拔、培养各类专门人才,使花鼓灯艺术的传承、研究与规划管理工作走上系统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专业团体的建立与完善就显得极其重要。像凤台县的安徽省花鼓灯艺术团的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这支专业的花鼓灯艺术表演团体培养了众多的花鼓灯演艺人才,编排、演出了大量精彩的节目,其中《瞧,这帮鼓架子》等节目先后获得“山花奖”、“群星奖”、“荷花杯”等奖项100多个,他们不仅活跃在国内各个舞台,而且多次代表中国参加在土耳其、泰国、英国、芬兰等国家和地区举办的国际民间艺术交流活动,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类似于安徽省花鼓灯艺术团这样的花鼓灯专业院团强化了花鼓灯艺术队伍,壮大了花鼓灯专业梯队的中坚力量。

3.办好花鼓灯艺术学校

花鼓灯专业艺术学校的创办和扩充,为花鼓灯艺术的发展培育了大批的接班人。凤台县采取了培训、办学与演出相结合的方法,成效显著。2004年批准成立的“凤台县花鼓灯艺术职业中专学校”,现已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安徽省花鼓灯艺术中专学校”,为花鼓灯艺术专业团体源源不断地输送专业人才,2007年7月成立的“淮河娃花鼓灯艺术团”则为花鼓灯艺术培养了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这些花鼓灯艺术学校能够把理论教学与舞台实践相结合开展教学活动。“淮河娃花鼓灯艺术团”编排的少儿群舞《淮河娃》、《好一群小兰花》等节目,在省内外各项比赛中频频获奖,使我们欣喜地看到花鼓灯艺术后继有人。

4.建立人才引进机制

花鼓灯艺术根据传播地区的不同,其表演风格大致可分为三个流派:怀远地区花鼓灯舞蹈动作轻捷矫健、潇洒倜傥;凤台地区花鼓灯注重人物情感刻画,动作细腻优美;颍上地区花鼓灯节奏较慢,舞蹈结构严谨,风格古老质朴。各流派花鼓灯舞蹈风格各异,各有千秋。新时期花鼓灯艺术要想发展、提高必须要打破地域的局限,建立人才引进机制,使不同地区、不同流派的花鼓灯演员更多地交流合作,取长补短,创新花鼓灯艺术,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应当建立规范的文化艺术演出单位人才流动管理机制,培养引进、选拔使用花鼓灯艺术优秀人才和领军人物。可以实行人事代理制,尝试推行制作人制、演员签约制,逐步推行文化工作者自由职业化。

(三)城市观众群的培养与扩大

一门民间艺术的发展仅仅有专业人士的加入是远远不够的,要想传播开来必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专业队伍的建立和扩大也需要一个坚实的群众基础。如同一个金字塔形的结构,领军人物是塔尖,专业团队是塔身,而群众基础则是坚实的塔基。因而,花鼓灯艺术的推广要本着“普及性”的原则,在群众中普及花鼓灯艺术就显得至关重要。随着农村城镇化脚步的加快,城镇人口逐年增加,城镇观众群的培养是当前花鼓灯艺术普及工作的重头戏。

1.从小培养艺术素质

艺术素质的培养要从小抓起,可以通过地方政府,在中小学普及花鼓灯艺术教育。最好在小学阶段就以艺术课或课外兴趣小组的形式开设相关的花鼓灯艺术课程,可以聘请专业团体的花鼓灯演员担任教师或课外辅导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也是花鼓灯艺术的未来,只有让孩子们从小就耳濡目染地感受到花鼓灯艺术的魅力,才能真正地爱上这门艺术,进而有可能成为将来致力于花鼓灯艺术保护与发展的专门人才。

2.把民族民间艺术引入大学教育体系

花鼓灯艺术教育应是一门终身的课程,不仅中小学要进行艺术教育和培养,大学也应该开设相应的课程。高校是研究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场所,而青年学生又是民族文化遗产传承、创造与发展的主体,所以,高校在民族文化传承和建设上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早在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世界高等教育会议”上就做出了“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世界宣言,其第一条第三、第四款是:“通过研究去发展、创造和传播知识,作为其社会服务的一部分,提供有关的专门知识,帮助社会的文化、社会和经济发展,促进和发展科技研究和社会科学与创造性艺术方面的研究。”“帮助在文化多元化和多样性的环境中理解、体现、保护、增强、促进和传播民族文化和地区文化,以及国际文化和历史文化。”高等学校应当承担起抢救和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使命,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地区的地方高校在地域文化的传承中应当发挥带头作用。如果能把民间艺术花鼓灯作为文化遗产引入大学教育体系,开设一些选修课程,在青年学生中进行民族民间优秀文化的普及性教育。尤其是应在全国的艺术院校或师范院校的音乐系、艺术系开设专门的花鼓灯音乐舞蹈艺术表演课程,把培养高级人才、研究高深学问和服务社会结合起来,在培养民间艺术的接班人的同时,完成保护祖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任务。这对花鼓灯艺术的传承发展将是一个极大的推动,对我们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意义重大。

3.开展群众性的社区普及活动

花鼓灯是一门群众性的广场艺术,没有群众的参与、支持,花鼓灯艺术之花只能日益凋零。要让花鼓灯走进市民生活,积极开展各项有益于花鼓灯艺术发展的组织、宣传、教育、普及活动,使之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积极参与的艺术形式,形成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让花鼓灯艺术拥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应当加快发展群众喜爱的花鼓灯健身舞蹈,使之成为一种群众性的健身活动。汉族民俗舞素有“北歌南灯”之说,北方的秧歌既然可以成为一种群众性的健身舞蹈,花鼓灯也可以借鉴其经验,编撰一些花鼓灯健身舞蹈并推广开来,让花鼓灯艺术走进我们的生活,让我们在社区、在公园就能听到花鼓灯铿锵的锣鼓,看到花鼓灯优美的舞姿,并且能亲身去学习花鼓灯舞蹈,体验花鼓灯艺术的魅力,定能为花鼓灯艺术的普及推广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花鼓灯之乡的蚌埠、凤台、颍上等地的社区、居委应当采取一些积极的措施,开展群众性的社区普及活动,经常举办一些花鼓灯健身舞蹈比赛,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这项艺术普及活动中来,推进社区文化的发展。

(四)市场运作机制的引进

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并不相悖,民间艺术也可以走向市场。应当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花鼓灯艺术的传播、发展,引进市场运作机制,打破地域局限,完善演艺市场流通体系。进一步拓展城市文化市场,特别是加快培育社区文化市场,同时注重开发农村演艺市场,满足老百姓的文化需求,活跃居民文化生活。

1.鼓励民营企业投资文化领域

应当鼓励民营企业投资文化领域,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全国民营院团已超过6800家,年演出200万场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山传媒集团“刘老根大舞台”的成功运作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借鉴。“刘老根大舞台”是一个地道的民营院团,在沈阳、哈尔滨、长春、天津等地共有八家分店。2008年的票房收入超过一亿元,与国有院团相比,“刘老根大舞台”的优势在于机制灵活,演出完全面向市场。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使得花鼓灯艺术能真正地面向市场,有针对性地制作出适合不同演出市场需要的花鼓灯艺术作品,满足城乡不同观众的文化需求。

2.改革、创新花鼓灯传统节目

当然,文化保护决不能脱离生活。民间艺术从来就不是阳春白雪,而是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反映民生疾苦、百姓忧乐。所以,保护民间艺术不应该把它架空,高高在上,而应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消费者,研究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着力发展富有地方风情和历史内涵的花鼓灯艺术。要创新剧目,对花鼓灯传统节目进行全面的改革、创新,增强其时代感与艺术表现力。加强原创性作品的创作,内容上贴近百姓生活,反映时代面貌,艺术形式上适当加以改造,适应现代社会的生活与节奏,适应当前观众新的审美需求,做到雅俗共赏,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同和喜爱,把花鼓灯艺术打造成安徽知名文化品牌。

(五)地方政府的扶持

花鼓灯要想得到长足的发展,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2009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打好徽字牌,唱响黄梅戏,舞红花鼓灯”的文化发展战略,全面繁荣我省的文化艺术事业。要充分挖掘花鼓灯艺术的潜力,运用现代文化产业的经营理念和手段加以经营和包装,激活地方文化资源优势,把富于淮河流域地方风情和历史内涵的花鼓灯艺术打造成安徽文化产业品牌。

1.加大对文化产业投入的力度

安徽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投入的力度。各级政府要确保每年对文化建设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保证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文化建设的比重逐年增加。应当设立花鼓灯艺术保护和发展的专项资金,研究制定支持和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投入政策,并逐年提高花鼓灯播布地区市、县两级财政对花鼓灯艺术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

2.政府提供更多的演艺机会

采用政府采购公益性演艺服务的方式,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给花鼓灯艺术院团提供更多的演出机会,以“文艺下乡”的形式送戏下乡。也可以采取政府补贴院团、当地剧场低价售票的方式,培育郊区演出市场,使郊区县城镇居民每周都能观赏到高水准、高质量的文艺演出,既扶持了花鼓灯艺术院团,又能真正让基层群众受惠。

3.打造城市民间艺术的名片

由政府出资,在节庆盛会之时举办大型花鼓灯赛事,或由花鼓灯参与到节庆活动中来。如文化节、旅游节开幕之日,可组织花鼓灯大型踩街(着装沿街表演)活动,烘托节庆气氛。在开幕式上,也先由花鼓灯开场,以其热烈的表演引入激情四射的晚会现场,借助现代传媒手段,扩大宣传力度,提高花鼓灯艺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此外,像当地的春会、庙会之时,更是花鼓灯大显身手的绝好时机。

花鼓灯之乡蚌埠、怀远、淮南、凤台、颍上的市县政府都投入了大量经济和人力支持季节性的花鼓灯活动。怀远县自1990年起,把农历三月二十八的涂山庙会日命名为“怀远县花鼓灯艺术节(涂山禹王庙会)”。蚌埠市在2004年出台了《蚌埠市保护和发展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的规定》,并定期举办“中国花鼓灯艺术节”,近年来又提出了“打好花鼓灯艺术牌”的战略目标,大力弘扬地方特色。淮南市早在2001年3月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了《淮南市保护和发展花鼓灯艺术条例》。从2005年9月开始,淮南市政府又把每年一度的中国豆腐文化节与花鼓灯艺术节联办,在凤台设立分会场,进行花鼓灯的专场演出。颍上县也从2006年起(每两年)在国庆节举办“民间艺术周暨花鼓灯艺术节”。花鼓灯播布地区的地方政府都高度重视花鼓灯,一系列条例、规定的出台,使花鼓灯艺术的保护有法可依,而“中国花鼓灯艺术节”、“中国豆腐文化节”等重大文化节庆和会展活动的举办,也很好宣传了花鼓灯艺术,扩大了花鼓灯的影响力,使花鼓灯成为这些城市民间艺术的名片。

花鼓灯是两淮地区独有的文化形态,是淮河文化大河中一朵美丽的浪花,它独特的魅力深深地吸引着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花鼓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人类创造的宝贵财富,是我们民族的古老生命记忆和活态的文化基因库,是维系民族存在的血脉与灵魂,是民族文化发展的源泉。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肩负起传承民族优秀文化的重担,使花鼓灯这枝民间艺术奇葩在新时期绚丽绽放,成为主导社会生活的新风俗。

J607

A

2095-0683(2011)01-0033-05

2011-01-13

安徽省社科联2010年资助立项课题“新时期花鼓灯艺术保护及其发展研究”(A2010034)

马晓(1971-),女,江苏苏州人,安徽理工大学人文社科部讲师。已临近消亡。2003年,国家启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花鼓灯被列入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试点项目,在淮河两岸展开了花鼓灯保护工作,花鼓灯艺术开始复苏,但昔日“千般锣鼓百般灯”的盛况不复出现,花鼓灯艺术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困境。

责任编校刘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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