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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现状评述

2011-08-15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1年9期
关键词:院系生源学历

刘 杰

(南阳师范学院 音乐学院,河南 南阳 473061)

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现状评述

刘 杰

(南阳师范学院 音乐学院,河南 南阳 473061)

河南省是我国第一人口大省,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近年来随着河南经济的发展,其文化和教育事业也受到了重视。本文对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的现状做了概括和调查,从办学规模、师资结构、生源状况、培养模式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综合展现和评述,以期对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的发展现状给出展现和总结。

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办学规模;师资结构;培养模式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高等音乐教育的发展逐步得到重视,国家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高等教育法规和文件,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来使我国的高等音乐教育走上健康和正规的发展道路。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河南省的高等音乐教育从“十年文革”的荒芜和停滞中走出,逐渐发展到现在的规模。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作为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中原腹地所在的河南,对其高等音乐教育的考察与评述有着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这种考察和评述不仅是研究我国高等音乐教育现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于整个河南省“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一、现有的办学规模及分布状况评述

河南省目前共有18个省辖地级市,从地域分布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东、西、南、北、中五个区域位置,分别是豫中的郑州市、开封市、许昌市、平顶山市和漯河市;豫北的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新乡市、焦作市和济源市;豫西的三门峡市、洛阳市和南阳市;豫南的驻马店市和信阳市;豫东的商丘市和周口市。笔者调查,在以上18个省辖市中,每一座城市至少有一所高校设有专业音乐院系,至本稿写作时除鹤壁市、济源市、漯河市、濮阳市与三门峡市外,均已达到本科或本科以上学位授予权的教育层次。其中河南大学艺术学院(所在地为开封市)是最早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音乐教育院校;进入21世纪以来,河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所在地新乡市)也获得了硕士学位授予权,郑州大学音乐系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也已经申报成功,将于 2012年开始招收研究生。

纵观建国后河南省的高等音乐教育的发展历程,基本是以高师音乐教育为主,目前尚未有专门的独立音乐院校。河南大学艺术学院是隶属于河南大学的二级学院,并且是集美术、戏剧与音乐为一体的综合类艺术学院。

河南高等音乐教育长期以河南大学为中心,河南大学艺术学院为河南高等音乐教育的发展培养了大批的师资人才,成为河南高等音乐教育的“航空母舰”。较长一段时间内,河南省几乎每一个地、市的高等音乐教育师资都来源于河南大学的输出,这种状况在一定的时期内对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的初建与稳固有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进入新时期以来期形成的弊端也显而易见—由于师资来源比较单一,容易出现教育模式单一复制,教育思路僵化重复的消极影响。所幸,这一问题目前已经引起河南省内大多数院校的关注,并制定了较为积极的措施。

综观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的现有规模以及办学层次,可以总结出:首先是没有专门的独立音乐院校,河南省现有的高等音乐教育都是在综合类大学或者师范类大学中的二级音乐院系完成的,这种教育结构中主要培养的是面对中小学的音乐教师,是高师性质的音乐教育办学结构,虽然在这些院系中也开设了音乐表演的专业方向,并且按照音乐表演的模式招生,但是由于学院配套的师资以及运作模式跟不上,所以往往是“两个方向,一套师资”,这种办学结构造成了河南高等音乐教育在培养技术性的音乐表演人才上的落后和匮乏;其次是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研究生以上层次的办学力度不足。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的现状主要是招收和培养本科、专科层次的学生,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能力在全国比较还显得十分薄弱,目前还没有一个具有博士生培养的音乐专业;再次,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目前的办学模式主要是以公办教育(即国家办学)为主,目前为止主要有黄河科技学院音乐学院是属于完全的民办高等音乐教育,其他的诸如郑州大学西亚斯学院音乐学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音乐学院等院校中的高等音乐教育,都属于挂靠在公办大学名义之下,联合企业财力办学的三本模式,这种办学模式不能称为严格意义上的民办教育。

形成目前这些不足之处的原因除了河南省对高等音乐教育的重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的原因外,也与建国初期50~60年代中央政府奠定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的整体布局有关,在这种布局结构下,河南省失却了高等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的重镇地位,在漫长的历史中踽踽而行,曲折发展,即形成了自己的规模和特点,也留下了不足和遗憾。

二、现有的师资结构评述

经过笔者对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师资力量的调查以及对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发现河南省高校音乐院系的师资在构成上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首先,教师学历层次以硕士学历为主,拥有博士以上学历的教师所占比例不大。在笔者所调查的河南省诸多高校音乐院系中,教师的学历构成主要是以硕士研究生学历和本科学历为主,以郑州大学音乐系来说,该系共有在编教师 32人,其中18人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占56%的比例,10人是本科学历,占31%的比例,4人拥有博士学历,占总人数的13%。再以洛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的师资学历结构为例,洛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共有在编教师66人,其中拥有硕士学历的教师31人,占49%;拥有本科学历的教师32人,占48%,拥有博士学历的教师2人,占3%;另有1人是专科学历层次,占总人数的 1.5%,其它高校音乐院系的师资学历结构基本也是在如上所例举的两个院校的比例结构中上下浮动。从这些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河南省高校音乐教师的学历层构成中需要继续充实高学历的层次以带动河南高等音乐教育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其次,师资来源以本省培养为主,教育视野需要进一步拓展。正如笔者在前文所说的,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的师资来源过于单一,长期以来大多是以河南省本土培养,自产自销为主。这种师资来源模式必然造成教师群体的视野单一化,教育思维地域化的缺陷。虽然河南的各个高校已经对这个问题加以重视并力求改善,但是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在笔者的考察中,这一问题仍然显得较为突出。仍然以洛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为例,该院在编教师66人中有38人毕业于河南大学,2人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1人毕业于洛阳师范学院,共计41名教师系由本省院校培养,占总数62%,而且担任领导职务的均系河南大学毕业。这种分布结构极容易形成一脉相承的教育模式复制,不利于发展更为广阔的知识视角,不利于利用广泛多元的教师构成扩展院系与全国乃至国外高等音乐教育界的交流和互动。

再次,师资结构的职称布局呈中间大,两端小的状态,大有潜力可挖。在笔者的调查中,河南省绝大多数高校音乐院系的职称结构中都是以讲师为主,拥有讲师职称的教师年龄大都在28-40岁之间,是富有活力又在各方面趋于成熟的一个年龄区间,这证明了河南高等音乐教育的师资很有潜力,从年龄上看有一定的后续优势。以郑州大学音乐系来说,该系创立于2001年,本着“高起点、高水平、创一流”的办学思想,成立十年来该系现有教师32人,其中教授5人,占15.6%;副教授6人,占18.7%;讲师19人,助教2人,讲师和助教共占全系教师比例的65.6%,由此可以看出,这部分年轻的力量承担者该院系的主要教学任务,其素质的高低和教学态度的认真与否,直接影响到该院系的教育水平和质量。

最后,兼任教师比例太少,应当更加充分利用社会的师资资源。河南省有着深厚的音乐文化遗产,河南的戏曲艺术、民间说唱艺术和古筝与古琴演奏艺术在全国都享有声誉,谙熟这些艺术门类的艺术家很多都是一些民间艺人,虽然他们没有高学历,不能进入对学历要求较高的高校任教,但是这些民间艺术家往往在自己的艺术门类上有着高超的技艺,河南的高等音乐教育中应当充分、合理地利用这些社会资源,聘任这些民间艺术家来校任教,这样做可以大大开阔学生视野,引入多元化的教学模式和教育思路;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需要灵活地设置课程,最大程度上利用资源,优化师资配置。

三、学生培养方式与课程设置状况

笔者在调研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现状时,尤其注意对河南省高校音乐院系生源选拔、培养,以及课程设置的考察。

首先,生源选拔模式和学生的培养。河南省高校音乐院系的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联考制和各校在省外自主招考相结合的方式,录取条件分为文化课和专业课两个标准,文化课成绩采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专业课考试又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部分包括“基本乐理”和“听音练耳”两项,一般在每年1月份完成考试;面试部分包括主修技巧方向(如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两项内容,一般放在每年3月份集中在登封考试中心统一考试,监考官从全省各个高校音乐院系抽调个别专业教师担任。各个高校的自主招生只能面对河南省以外的生源,都要放在全省专业统考之前完成,考试项目和方式由各个高校自主决定,一般是到省外招考地点进行考试。笔者认为,这种统考制度和各校单独招生的相互结合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和自主性的能动结合,在各个高校的单独招考中有利于各个高校实现自身特色的招生,在全省统考的生源选拔中又有利于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近年来,河南省高校音乐院系学生的主要来源主要是毕业于各个高中特长班的学生,他们的专业课学习一般是在短短的半年之内突击完成的,所以专业技能水平的基础很浅,这样的生源给各个高校音乐院系的教学带来很大的困扰,也不利于河南省各个高校培养高水平的专业技能人才;此外还有很少部分的生源是来自于各地艺术学校的学生,这部分生源一般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功底,但是文化课的基础又相对比较薄弱。随着音乐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高校音乐院系如果想培养更加全面的专业人才,必须得到社会、家庭的积极配合,提高整个社会对音乐教育的认知度,以提高生源的质量。

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存在人才培养方式重复化的现象。由于长期以来河南省高校音乐教育师资来源的单一化,造成河南省各地高校音乐院系的人才培养方式雷同重复,忽视了高校师资力量与区域性文化的结合,个性化培养特点不强,培养过程中实践性能力培养不够,存在过分注重文本知识的培养,忽略舞台艺术实践的不足。

其次,课程设置注重教育学科,兼顾专业延展学科。由于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的主体构成是高师教育模式,所以在各个高校的课程设置中比较偏重教育学科的课程设置结构,对于舞台表演性质的课程设置尚不够系统和合理。

目前河南省高校音乐专业课程的设置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公共课,是现行教育体制规定每个大学生必修的课程,如大学英语、思想政治、计算机基础等课程;第二部分是教育学课程,大致由“教育学”、“心理学”、“教法基础理论”和“教育实习课”等构成,这部分课程主要针对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的学生开设;第三部分是专业课程,范围是音乐专业的各项理论基础课和技巧课。以洛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的课程设置为例,该院音乐学的主要专业课程是:声乐、器乐、舞蹈、钢琴、合唱指挥、中外音乐史、作曲理论、音乐教学等;音乐表演(非师范类)的主要专业课程为:声乐、器乐、舞蹈、钢琴、合唱指挥、中外音乐史、作曲理论、音乐表演等;从课程的设置上来看,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的课程差别主要在最后一项,对于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来说,关于表演方向的专业设置不够系统,与教育方向的区分不大,对学生表演能力的培养不够系统和到位。

综上所述,通过对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现状的调查和评述,可以对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的现有规模、师资构成、生源状况及培养模式有一定的了解,这对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对我国高等教育整体现状的研究都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同时能够帮助我们对区域高等音乐教育的诸多方面进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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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2.0

A

1008-7427(2011)09-0119-02

2011-06-03

2010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改革开放后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发展调查与研究》中期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0FJY019。

作者系南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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