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之清洁生产制度
2011-08-15陈维春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1期
陈维春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2206)
危险废物管理之清洁生产制度
陈维春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2206)
清洁生产制度是贯彻危险废物最小化原则,并从源头控制危险废物产生的重要制度设计。文章从清洁生产的含义入手,对清洁生产的理论基础、特点及其运用进行了简要论述。
清洁生产;源头控制;危险废物管理
一、清洁生产的含义
清洁生产的概念最早大约可追溯到1976年欧共体在巴黎举行的“无废工艺和无废生产国际研讨会”上提出的“消除造成污染的根源”之思想。1979年4月欧共体理事会宣布推行清洁生产政策。[1]1989年UNEP在总结工业污染防治概念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清洁生产的名称,1990年在英国堪特布里召开的第一次国际清洁生产高级研讨会上正式推出了清洁生产的定义,即清洁生产是指对工艺和产品不断运用综合性的预防战略,以减少其对人体和环境的风险。自此,清洁生产的核心地位逐渐确立下来,并在1992年正式写入《21世纪议程》,成为通过预防措施实现工业可持续发展的专用术语。自此,清洁生产制度开始在全球范围内逐步推行。
清洁生产是在全面总结和系统分析污染防治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来的,是一场经济生产领域的革命。清洁生产是通过产品设计、原料选择、工艺改革、生产过程管理和物料内部循环利用等环节的科学化与合理化,使工业生产多产生的污染物降到最少。清洁生产的本质在于强调清洁的能源、原料、生产过程和产品,包含了从产品设计、生产到消费、服务全过程为减少其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的危害所应采取的措施。……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