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管理探讨
2011-08-15吴飞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16期
吴 飞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管理探讨
吴 飞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已经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但对于地下空间的管理,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善,导致了管理上的混乱。基于当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界定地下空间权的概念、明确城市地下空间权属、将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内容纳入规划法规体系等设想。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地下空间权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飞速进行,城市地下空间对于城市的全方位均衡发展显现出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城市地下商场、通道、地铁、停车场、仓库等土地利用的立体化建设已成普遍的用地形式。地下空间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用愈益凸现。从提升城市地下空间综合管理水平、实现地下资源可持续发展和利用角度看,迫切需要我们建立统一协调的地下空间管理制度。
一、当前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存在问题
(一)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城市地下空间权的概念
1997年建设部出台了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这对加强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供了依据。但从总体上来说,该规定在操作上可行性较差,也没有从本质层面确立地下空间权的概念及物权形态,对地下空间权的权属登记及权属管理等,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使得地下空间的权利状态始终处于不明确状态。而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也没有对地下空间权进行明确定的界定,只是对土地空间进行了限制,并以土地分层出让的办法来解决地下空间权的问题。……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