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几点思考
2011-08-15刀加田苏日满都呼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5期
刀加田,苏日满都呼
对当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几点思考
刀加田,苏日满都呼
自1988年我国农村地区开始推行村民自治以来,村民自治制度已在中国广大乡村逐步生根、开花、结果,并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然而,在实际运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分析了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的对策。
村民自治;政治参与;民主选举
一、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
自1988年在我国农村地区开始推行村民自治以来,村民委员会建设在各级民政部门或党的组织系统的指导下一直有序地进行,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由于我国的农村人口基数大、地区文化差异大等原因,我国村民自治依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出,乡镇政府对于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乡镇政府不得干预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但在村民自治的实际运行过程中,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很难达到这种理想状态,在很多地方二者之间依然保持着一种行政领导关系。乡镇政府在表面上不干预村内的事务,可是仍然对村干部发号施令,甚至有的乡镇政府居然用红头文件任免村委会干部,还有的乡镇领导对于村民自己推选的村委会候选人动用警力。不仅乡镇领导干部如此,就连村干部也认为“指导”就是“领导”,没有太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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