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义与理性:蒯因、普特南和哈克
2011-08-15夏国军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4期
夏国军
(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辽宁大连116024)
自然主义与理性:蒯因、普特南和哈克
夏国军
(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辽宁大连116024)
科学哲学如今有两种典型的对立倾向:自然主义和理性主义。文章在梳理、比较当代美国著名哲学家蒯因、普特南和哈克相关的核心观点的基础上,指出科学哲学中的自然主义和理性主义并非格格不入,虽然自然化认识论不再明确使用辩护、合理的理由等概念,但它没有绝对抛弃规范性;相反,它是在遵循传统认识论的某些规范的基础上,秉持逻辑主义的精神侧重描述的方式发展着哲学之未竟事业。
认识论;规范性;自然化;辩护;证据
一
就科学哲学的自然主义而言,美国学者蒯因(W· V·Quine)是一面旗帜。他声称,“自然主义,即放弃第一哲学的目标。自然主义把科学看作一种对实在的探索,这种探索是可错的和可纠正的,但它不对任何超科学的裁判负责,也不需要在观察和假设—演绎方法之外做任何辩护。”[1](P66-67)然而,蒯因对自然主义的承诺成了人们理解其哲学立场的主要障碍,甚至被施太格缪勒誉为“当今最能通观科学全貌的哲学家”。“思想深刻、具有独创见解的思想家”普特南(R·Putnam)对于蒯因的自然主义立场也颇感费解[2](P4)。普特南这样描述蒯因哲学的特征:“蒯因哲学是一块幅员辽阔的大陆,其中有山峰、沙漠,甚至是少许奥克弗诺基沼泽。”但他不知道蒯因哲学“所有这些组成部分如何能够协调一致,假如它们能够协调的话”[3](P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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