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内部招投标监督工作的思考
2011-08-15李靖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3期
李靖
(成都大学纪委办公室,四川成都610106)
对高校内部招投标监督工作的思考
李靖
(成都大学纪委办公室,四川成都610106)
高校内部招标活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作为内部监督的纪检监察部门在行使监督权时容易出现监督误区。文章对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行使监督权方面容易产生的误区现象及成因进行分析,就如何确立监督人员定位、健全规范监督制度、把握监督的关键性环节等,提出有效实施高校内部招标采购监督工作的建议。
高校招投标;纪检监察;监督权
一
近年来,由于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物资设备采购、基础建设项目也越来越多。其中,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的项目,在操作上日趋规范。但是,由于高校实行的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主办高校的自主管理,缺乏有效的、严格的、健全的制度性管理和监督,在一定数额的规定权限以下,由学校内部组织的招投标活动还存在操作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这就造成在高校校内招标的活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具体表现为:项目资金相对较小、项目涉及范围广、采购时间要求紧、缺乏评标专家、参与人员相互熟悉等,使得作为内部监督的部门在行使监督权时容易出现监督误区。
一是充当了“现场观察员”。在现实招、投标工作中,人们的法规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普遍增强,学校的每一项招标工作通常都有监督人员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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