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体制改革动力的宪政经济学思考
2011-08-15吴新星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10期
吴新星
行政体制改革动力的宪政经济学思考
吴新星
宪政经济学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理性选择、规则的选择和规则下选择的区分为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诸多的启示。从宪政经济学的视角看,当前的行政体制改革面临着内在动力不足、对改革本身没有制度约束、成本分摊不均、行政伦理和公民责任缺失等诸多难以突破的困境。主张必须对改革进行立宪选择的约束,充分尊重利益主体的改革诉求,加强伦理建设,重塑行政体制改革的动力机制。
宪政经济学;行政体制;制度;改革;动力
宪政经济学是布坎南等人在公共选择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建立起来的一门学说。它运用现代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分析现实生活中政治个体的行为特征,为解释政治或行政制度与行为提供了很好的分析范式。学术界以往的研究往往从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出发,考察不同的改革方案如何影响个人的成本收益计算。而从宪政经济学的视角来看,目前的研究应当更深层次地关注约束行政体制改革本身的规则,选择改革规则的原则利益主体对制度变革的动力等方面。本文试图充分利用宪政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对行政体制变革中的动力机制进行研究,以求从源头上探索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的路径。
一、宪政经济学的行政学启示
按照宪政经济学的观点,所谓的行政体制不过是“个人之间的一种复杂的交换结构,通过这个结构,人们希望集体地获得个人自己私下确定的目标,而这些目标是不能通过简单的市场交换来有效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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