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
2011-08-15王娜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6期
王 娜
论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
王 娜
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已是近几年来专家学者谈论的重点内容之一,驰名商标的淡化现象在我国也是屡禁不止,已成为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重点内容。立足于驰名商标的淡化现象,以美国的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制度为契机,论述了我国的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制度。
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范围;反淡化法律意识
一、美国有关驰名商标反淡化的保护
关于驰名商标的反淡化理论研究最早起源于美国。美国法学家斯科特1927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商标保护的理论基础》一文,作者在该文中虽然并未使用“淡化”一词,但是却提到:商标的真正作用不是区别商品的来源,而是依赖于其独特性的纯粹的吸引消费者的能力,在商标被使用于非竞争商品上时,其在满意程度方面对不同商品的区别作用就会受到削减和淡化。商标越是显著,给公众的印象就会越深,就越是该限制他人在非竞争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1]。这是商标淡化的国际研究的开端。虽然该观点并没有被当时的政党接纳,可是却对以后的商标反淡化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美国的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
美国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就是通过制定专门的反淡化法来进行的。美国是较早的对驰名商标进行反淡化保护的国家之一。美国法学者斯科特关于商标淡化理论的提出,成为了商标反淡化研究的开端。随着商标反淡化理论的不断发展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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