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探究教学的“偏见”
2011-08-15张茂兰
中国校外教育 2011年6期
◆张茂兰
(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第一中学)
物理探究教学的“偏见”
◆张茂兰
(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第一中学)
从每一堂课都应该使用探究的方法;教师不能直接将答案告诉学生;应该尽量让学生自由探究;只要将学生分成小组,他们就在进行合作学习;发展学生的探究能力比学习物理知识更重要;学生想学什么教师就应教什么六个方面,探讨了物理教学中的“偏见”。
物理教学 “偏见”探究性学习
新课程标准倡导探究性学习,它对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作用。但在教学实际中,对探究性教学的理解与认识有各种各样的“偏见”,笔者对此进行了分析。
偏见一:每一堂课都应该使用探究的方法
探究性学习是一种让学生理解科学知识的重要方式,但并非是唯一的方式。课堂中有效的学习要依靠多种不同的教学方法,在选择具体的教学方法时,一个比较明智的做法是根据物理教学大纲,将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有机的结合起来考虑。如果只要求学生掌握某个结论,那么讲授法也许就能达到目的。例如,在学完欧姆定律后,对串、并联电路的电流、电压、电阻的关系,可以通过画电路图直接讲授,引导学生掌握串联“分压”、并联“分流”的规律;如果必须要学生了解过程和方法,以便更好地掌握概念、规律等,那么,教师需要设计一个“探究过程”。例如,对《熔点与沸点》的科学探究,通过加热碎冰及加热水的实验探究过程,使学生能初步认识到水有固、液、气三种状态,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