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校教师申诉制度的运行机制分析*
2011-08-15刘彦博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6期
刘彦博,杨 珍
(1.中国地质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北 武汉430074;2.中国延安干部学院,陕西 延安716000)
美国高校教师申诉制度的运行机制分析*
刘彦博1,杨 珍2
(1.中国地质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北 武汉430074;2.中国延安干部学院,陕西 延安716000)
教师申诉制度是教师权益保障和寻求救济的重要制度。美国高校教师申诉制度实体内容的规定较明晰,程序较完备,其特点在于:重视非正式纠纷解决方式的运用;听证制度充分体现正当程序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注重隐私权的保护以及完善的后续救济程序等。这对完善我国高校教师申诉制度具有一定的启示。
美国;高校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是我国1993年颁布的 《教师法》所确立的一项专门保护教师权益的法定救济制度,是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对教师这一特定专业人员申诉权利的具体化,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和权利救济机制。该项制度的完善对于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高校科学民主管理与和谐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美国高校在解决教师与学校的冲突、保障教师合法权利方面,有着一套比较完备的机制,其中申诉制度在教师权利救济体系中占据了重要位置。本文在对美国高校教师申诉制度的实体内容与程序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对美国高校教师申诉制度的特点进行了分析,以探索对我国高校教师申诉制度完善的有益启示。
一、美国高校教师申诉制度的实体内容
美国高校教师申诉制度的实体内容包含申诉主体与申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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