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文摘
2011-08-15
资源导刊 2011年1期
关键词:心理
报刊文摘
城市绿化不需要“天价树”
苏州有位朱先生,开车遇到意外,冲进了路边的绿化带,撞伤5棵树,分别是羽毛枫、五针松、大叶黄杨球、五针松、罗汉松。没过几天,绿化公司给朱先生寄来一张罚单,分别要求朱先生赔偿28000、37500、280、37500、31000元,最后杂七杂八算下来,总共要赔13万元,而且还说这只是按70%的死亡率算的。
此前有新闻说,珠海耗资800万元,在两条道路的导流岛上,种植了31棵罗汉松,株均26万元。跟株海的天价树相比,苏州这5棵树,才值十几万元,实在算不得什么;而珠海有关部门给自己找的借口,说是在广州和中山,这样的树多了去了。
我就弄不明白,热带那些叶子像芭蕉扇一样的树,偏就挪到我们亚热带来种,结果,死了不少;珠海、广州、中山这样的热带,却要种罗汉松这寒带的树,结果,难免天价。俗话说得好,人挪活,树挪死。这还不是简单地挪个窝,简直称得上冷热两重天,乾坤大转移。花钱多,死得快。不就绿化吗?什么样的绿不是绿?让热带的树,回到热带去;让寒带的树,回到寒带去;各得其所,有什么不好?
为避嫌,更为生态,城市绿化的怪相,可以结束了。买树,应该交由政府集中采购;审查预算,不仅要审花多少钱,也要审一审买了多少树。尤其是几万元一棵,几十万元一棵的树,真要采购,还该有纪检部门的介入。为了少惹一些麻烦,我觉得,还是老老实实种一点适合绿化的树,少烧一点钱。城市绿化,不需要天价。(摘自2010年12月14日《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