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住宅不受法律保护

2011-08-15魏军昌

资源导刊 2011年10期
关键词:蒋某城镇居民宅基地

□魏军昌

2006年8月,安阳市市民蒋某经人介绍与近郊某村孔某订立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孔某农村的两层楼房和院落(孔某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整体作价8万元卖给蒋某,孔某协助蒋某办理土地和房产过户手续。协议订好后,蒋某将8万元钱当场付清,孔某也将房屋钥匙交给了蒋某。一直到今年4月,都未办理过户手续。

今年4月,市政府准备将这套房子拆迁。有关部门和村委会不知道孔某已将房屋卖给蒋某,经相关部门评估后,制作了一份以孔某为房屋所有人的拆迁房屋补偿评估价格表和拆迁附属补偿评估单,发给了孔某。

蒋某得知后,拿着买房协议到拆迁部门反映情况,今年5月拆迁部门与蒋某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由于补偿价款高出卖房款许多,孔某和蒋某就房屋权属问题产生争执。最终,孔某将蒋某告上法院,以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农民住宅为由,要求法院裁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应归还孔某,8万元钱归还蒋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当前的土地法律和政策,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农民住宅。《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条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十三条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法院最终支持了孔某的诉讼请求:协议无效。孔某返还8万元钱给蒋某,蒋某则返还房屋给孔某。

猜你喜欢

蒋某城镇居民宅基地
县级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研究
城镇居民住房分布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
基于ELES模型的河北省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分析
审批宅基地要一户一宅
关于宅基地的几点法律常识
天津城镇居民增收再上新台阶
一起离奇的宅基地纠纷
驾车时手持手机酿事故致人死亡
以对方诈赌为由强行索回他人赌资的行为定性
滇辽两省城镇居民体育锻炼行为的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