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细则出台
2011-08-15胡审兵
资源导刊 2011年10期
□胡审兵
近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公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这意味着,目前郑州市8.1万多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通过补缴差价款的方式,能够实现房子完全产权,进而上市交易了。
新政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货币化补贴购房满5年上市,不再缴纳差价款
2009年,为了满足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尽快住上房子的需求,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者,愿意购买普通商住房的,市政府进行货币化补贴。
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新闻发言人王书江说,对这部分家庭,购买时间满5年的,上市交易时不用再缴纳差价款。购买时间不满5年的,上市交易时需退回所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想买单位集资房,最好让政府回购现有房子
对于目前已经拥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果想购买单位集资房的,王书江说:“这类家庭,可以选择自愿退出经济适用住房,并且由政府进行回购,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的,以后还可以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想上市交易,必须补缴差价款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新闻发言人王书江介绍,郑州市从1995年至今,共计有8.1万多户家庭住上了经济适用房。“如果想取得完全产权的话,其中一部分房子需要补缴原购房价格10%的差价款,另一部分需要补缴原购房价格20%的差价款。”随着2010年4月15日市政府189号令的实施,新一批房子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想取得完全产权,需要补缴原购房价格30%的差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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