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土盐产地
2011-08-15吉成名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吉成名
(湘潭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论清代土盐产地
吉成名
(湘潭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清代经济、文化得到发展,盐业生产也有很大的进步。清代土盐产地分布于直隶以及山西、陕西、黑龙江、青海等省。清代大约有土盐产地54处(以县级政区计)。与明代相比,增加了28处,增长幅度为107.69%。可见,清代土盐产地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清代;土盐;产地
清代经济、文化得到发展,盐业生产也有很大的进步。清代食盐生产种类有海盐、池盐、井盐、土盐、石盐等。与明代相比,清代土盐产地在分布地域、产地数量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文试对此进行探讨。
嘉庆《大清会典》卷13《户部·盐法》曰:“陕西布政司属永乐仓、三眼泉、马湖峪及直隶宣化县、西宁县,山西太原县、徐沟县,甘肃皋兰县等处所产为土盐。”这个记载太简单,遗漏甚多。有些文献将本地生产的盐笼统地称为土盐,其实有些不是土盐,而是池盐或石盐。对于这些材料,我们也要仔细辨析。
清代土盐产地分布于直隶以及山西、陕西、黑龙江、青海等省。
一、直隶
《畿辅通志》卷36《盐政》曰:“康熙六年,准盐臣孙锡龄题:‘口北道属深井堡、东城堡、西城堡三处,原系煎锅地方,近已革锅,改食芦盐,定额一千二百引,应自责商,照数纳领办运。至于保安卫,向销长芦纲引三百道,今既锅禁税豁,除原行三百道改销外,当另立宣引四处,计增宣引一千五百道,其引价似应与包课改引之蓟永、正河一例,每引例纳课银三钱一分三厘六毫四丝五忽三微八纤,统计该纳课银四百七十两四钱六分八厘七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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