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党报舆论监督的原则
2011-08-15王鸿燕宫志强
中国地市报人 2011年10期
□王鸿燕 宫志强
(白城日报社,吉林 白城 137000)
舆论监督不仅是医治社会痼疾的一剂良药,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行使自己当家作主权利的有效途径,也是其主人翁地位的直接体现。大众传媒的功能之一是舆论监督,与行政监督、法律监督不同,舆论监督不是通过具体的、带有强制性的手段来实现的,而是通过舆论的影响力来实现的。就是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及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发表意见或批评,提出建议,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
党报肩负着组织、宣传、鞭策、鼓舞全党和全国人民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目标和任务而奋斗的历史任务。因此,党报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坚持舆论监督的合法性。这是党报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
一、舆论监督要坚持党性原则。党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根本原则。坚持党性原则,也就是坚持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原则。就是要站在党的立场,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立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新闻宣传中体现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主张。党性原则决定了我们的报道,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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