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府职能与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2011-08-15马国芳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1年4期
周 开 马国芳
(云南财经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
强化政府职能与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周 开 马国芳
(云南财经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
低保是保障城乡贫困人口的最后一道防线,政府是城乡低保工作的主体。从现行城乡低保制度面临的问题看,强化政府的职能和作用,必须从转变政府理念、加强法制建设、强化资金保障、鼓励社会参与、加强监督管理五个方面入手,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城乡低保;问题;政府职能;社会救助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七大提出把“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作为2020年构建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主要任务。说明现代社会中享有社会救助已成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提供社会救助是国家重要职能,社会保障对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发轫于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制度),作为最后一道“防线”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已取得一定的成就,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不断完善。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已建成覆盖全国的城乡低保体系。从实施的情况来看,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城乡贫困人口的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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